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一体化机柜空调及新风改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5-13566 ,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铁塔”),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订单金额累计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1.2采购内容:一体化机柜空调及新风改造。
采购内容 | 改造站点数量(站) | 基准单价(元/套,不含税) | 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一体化机柜空调(含安装) | 3495 | 2150 | 751.425 |
新风系统(含安装) | 210 | 1700 | 35.7 |
1.3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787.125万元,税率13%,含税889.45125万元。本项目以框架合同+订单方式签订并履行合同,按实际需求下订单,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的中标份额使用完毕即退出服务序列。
1.4实施区域:江苏省,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不划分标段,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估中标金额(元,不含税) | 实施地域 |
第一名 | 58.38% | 459.525 | 淮安、连云港、南京、南通、宿迁、泰州、徐州、盐城、扬州 |
第二名 | 41.62% | 327.6 | 苏州、无锡、常州、镇江 |
1.6供货期及工期:招标人下单后1内供货,工期5个工作日
1.7质保期:设备的整机及配件质保期36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1.8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主要性能指标符合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9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主要性能指标符合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0报价要求:根据基准价报报价折扣(非OFF) ,报价折扣(非OFF) =1-下浮率(%)。
1.1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非 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人员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制冷与空调作业证书、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各1名。
须提供资质证书(证书须体现有效期(若有))、身份证、2011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若非投标单位缴纳的,须补充提供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及劳动者三者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劳动合同、委托协议等)。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的同类项目(如产品销售或同类产品改造整治项目)的相关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材料的
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
早者为准。④签订
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
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2.1.5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为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投标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机柜空调须具备并提供由国家认监委授权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6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投标人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机柜空调和新风系统)制造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投标均作否决处理。若为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5月2
至2025年06月03日(北京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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