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5年户外小型一体化直流电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3-10-04A-2025-D-D1155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行政监督部门为江西省通信管理局。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户外小型一体化直流电源(含电池)。
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8年。
1.3项目规模: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4190万元,含税预算金额4734.7万元。
1.4交货地点:江西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交付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3个份额,选取3名中标人,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中标份额 |
1 | 第一名 | 份额1 | 2095 | 50% |
2 | 第二名 | 份额2 | 1257 | 30% |
3 | 第三名 | 份额3 | 838 | 20% |
1.7本项目设置折扣上限,折扣上限为100%,报价折扣超过折扣上限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两份2023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发布之日不计算在内)的同类销售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提供固定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业绩:固定合同以合同签订
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合同,则以对应的订单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
为准;若框架协议下的同一订单同时提供订单、结算文件,则以结算文件为准;
(3)业绩金额: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合同,则以对应的订单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为准;若框架协议下的同一订单同时提供订单、结算文件,则以结算文件为准;
(4)同类销售业绩定义:室外一体化电源或户外小型直流电源或刀片电源类似业绩;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截止之日不计算在内,且以检测报告
为准)户外小型一体化直流电源-整流模块和磷酸铁锂电池的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户外小型一体化直流电源-整流模块应提供具有通过国家认可且具备CMA和CNAS证书(证书范围覆盖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系统或通信用 48V整流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据 YD/T 731-2018《通信用48V整流器》(如检测机构无法提供,也可依据 YD/T 731-2008《通信用 48V 整流器》)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加盖 CMA 资质认定标志或 CNAS 认可标识章)。
(2)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应提供具有通过国家认可且具备CMA和CNAS证书(证书范围覆盖磷酸铁锂电池)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据YD/T 2344.1-2023《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如检测机构无法提供,也可依据YD/T 2344.1-2011版本)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加盖CMA资质认定标志或CNAS认可标识章),检测项目不少于附表1(其中附表1的检测项目参考型式检验的要求)。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样品: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样品,样品为:2kw、3kw户外小型一体化直流电源(含电池)各一套。
2.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4月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江西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通过(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05月2
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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