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塔2025-2027年交流配电单元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湖南铁塔2025-2027年交流配电单元设备采购项目(CT2025052613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170.00万元,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13%,含税采购预算金额192.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或减免增值税,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增值税款及含税价)。合同有效期为2年。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划分2份额,选取2名中选人。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如下:
实施份额 | 排名 | 份额占比 | 不含税采购金额(元) | 含税采购金额(元) |
份额一 | 第一名 | 60% | 1020000 | 1152600 |
份额二 | 第二名 | 40% | 680000 | 768400 |
合计 | 100% | 1700000 | 1921000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采取在不含增值税单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交流配电单元采购。具体型号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类型
数量(台)
交流配电单元80~85KA
370
交流配电单元120~125KA
1560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供货期:合同生效后,在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内完成全部到货。
2.3交货地点:湖南省。
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1月
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2年5月至本项目参选截止之日止,累计同类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元。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交流配电单元供货等类似项目;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以合同签订
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
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类似项目的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4.参选人须提供清晰的由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产品为交流配电单元120~125KA及交流配电单元80~85KA,检测报告结论应为合格)的扫描件。
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5月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5月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之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或中国铁塔/湖南铁塔供应商分级为D级,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及处罚应用有效期内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7.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10.参选人须承诺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且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会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11.参选人须提供交流配电单元设备一台型号为:120~125KA作为样品,参数指标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如若中选则需提供与样品一致的产品。
12.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2025年5月2
至2025年5月3
(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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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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