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2025年崇信县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2025年崇信县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052605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崇信县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7.70万元,含税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3台防火监控云台设备。
2.2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2.3合同签订方式:单项采购合同,合同以成交人成交含税总金额签订,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
2.4采购预算金额:17.70万元(含税)。
2.5施工地点:甘肃省平凉市(甲方指定地点)。
2.6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7供货期要求:收到采购人订单后7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8产品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1.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1.3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至应答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监控设备供货】业绩,且提供的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7万元。
注:①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以合同签订
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
、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
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
、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
、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
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②开票应不早于合同签订
,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招标人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招标人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招标人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④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等材料,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⑥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可提供代理商业绩或授权生产厂商业绩,但不能同时提供,如同时提供只认可代理商自身业绩。
3.1.4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②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1.5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须提供承诺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须提供承诺函)。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主要产品(防火监控云台)代理唯一制造商应答,且该产品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答或再委托其他供应商应答;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应答主要产品(防火监控云台)的唯一授权函及授权厂商出具的质量联保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
5.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05月2
12时00分至2025年05月2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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