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美高美城置业有限公司2024-40号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美高美城置业有限公司2024-40号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徐州市鼓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鼓政服备〔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美高美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美高美城置业有限公司2024-40号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三环东路西、下淀路北。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250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6万平方米;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物业用房、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等,同时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配套设施,另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地下人防。
2.1.3合同估算价:约72867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4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4历天;
(2)施工工期:自具备开工之日起至竣工备案90历天。开竣工
: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施工图设计承包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除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之外,涉及所有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抗震支架、装饰工程、建筑亮化、外立面幕墙等)、人防设计、装配式三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评审、智能化设计、三网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道路、雨污水、综合管网、景观绿化、铺装、亮化、室外监控、广播、安防系统等)、售楼处、会所社区大堂、下沉广场休息区装修设计、地库坡道装修设计、住宅商业及酒店公区装饰设计、架空层装修设计、结构优化咨询设计、精细化审图设计、BIM、标识牌、海绵城市设计与评审、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完成各类设计图纸的审查报审、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以及相关部门和行业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设计文件的编制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
2.2.2.施工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物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服务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办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投标人拟委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注册建筑师或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自2020年5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自2020年5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自2020年5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3)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4)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
3.3.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及监理业绩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为准,以竣工验收
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
以合同签订的
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投资金额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3.4.2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如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3)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10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
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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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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