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无人机智能起降场地,用于无人机及相关产品测试。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基础建设、强电引入、弱电引入、办公设施建设等。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施工地点 |
保修期 |
1 |
施工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 |
详见1.2.3 |
详见1.2.7 |
……
1.2.2采购预估金额:65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3施工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中国电信相关规定的要求。
1.2.5技术要求:在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基础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新标准、规范执行。
1.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
1.2.7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8承包方式: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依据报价清单进行总价包干。
1.2.9是否划分标包和成交人数量: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50000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
2.1.2响应供应商自2022年1月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含税50万元】人民币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建设(含土建、强电弱电专业)施工业绩。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采购标的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且需提供该合同的任一有效发票或验收合格证书;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响应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证书: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以上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
2.1.4响应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类别: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项目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
(4)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①具备电工作业人员不少于1名: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电工证;
②具备高处作业人员不少于1名: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高处作业证;
所有人员之间不得兼任。须提供人员清单、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209月
以来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注:若一人持有多证按人员数量不重复计算。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7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请于2025年5月2
08时30分至2025年 5月2
17时 3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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