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图书馆信息化设备一期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图书馆信息化设备一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应用软件 | LSP平台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 | - |
1-2 | 应用软件 | RFID管理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1-3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微信服务平台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1-4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馆情展示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1-5 | 应用软件 | 智能终端管理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1-6 | 应用软件 | RFID智能文献检索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 | - |
1-7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手机扫码借阅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1-8 | 其他终端设备 | 自助借还书机 | 4(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8,000.00 | - |
1-9 | 其他终端设备 | 综合检索设备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 | - |
1-10 | 其他图书档案消毒设备 | 图书杀菌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1-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RFID闸机安全门 | 6(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46,000.00 | - |
1-12 | 其他终端设备 | 馆员工作站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6,000.00 | - |
1-13 | 其他终端设备 | 移动盘点车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1-14 | 其他计算机 | 电子阅览教师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 | - |
1-15 | 其他计算机 | 电子阅览室学生机 | 4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13,200.00 | - |
1-16 | 其他计算机 | 电子阅览室云主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00.00 | - |
1-17 | 其他终端设备 | 朗读亭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64,000.00 | - |
1-18 |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智能书架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 |
1-19 | 其他终端设备 | 智能书架面板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1-20 | 其他终端设备 | 微型图书馆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76,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图书馆信息化设备一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90.44%。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90.44%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3.31%),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3.31%,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图书馆信息化设备一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 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5年05月2
至 2025年05月2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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