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屯发改发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项目规模:将原有建筑改建为智慧矫正中心,同时对室外配套设施及综合管网进行改造。智慧中心建设:布设社区矫正中心监控、受委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所辖社区矫正执法中队、社区矫正分中心)监控、移动监控、电子定位监控、视频点名、工作督查、智能分析、预测预警等。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和售后服务等,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4 交货地点:长治市屯留区高店村
2.5 供货及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6内
2.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
3.3.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记录;
3.5.、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2025年05月2
至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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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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