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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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后查看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公司新能源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为全力构建“集中监控、区域维检、产销协同、少人(无人)值守”生产运营管控体系,有效支撑集中监控、集中运维等工作,切实解决公司新能源场站侧功率预测套数多、集控中心对场站功率预测系统无法集中管理;场站功率预测模型单一、无法形成有效的对比分析;场站距离远、系统运维效率低等问题,公司规划在新能源集控中心新建一套集中功率预测系统,为公司下属的50座新能源场站提供集中功率预测服务。
新建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采用多模型预测模式,部署在黄河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安全Ⅱ区。接入中心已建成的集控系统及功率预测集中监视系统的实时生产数据及功率预测数据,主站系统至少引入3家及以上功率预测厂商为各新能源场站同时进行功率预测,择优为各新能源场站提供功率预测数据,预测生成的文件须满足上报调度文件的要求。按月为各新能源场站提供站端功率预测系统和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准确度的对比分析报告,并将预测结果上送至国家电投集团产业数据中台。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主要软、硬件设备采购:
投标人应提供能够实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软、硬件设备。
(2)附属设备:
投标人应提供能够实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全部附属设备、配件以及辅材等。
对于本项目中的任何部件、设备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系统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部件、设备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之内,其费用应包含在承包总价之中。
(3)专用工器具:
投标人应提供实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建设项目的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需的全部专用工器具。
(4)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系统软、硬件安装、调试等服务;配合所建系统与黄河公司其他系统数据集成工作;将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的数据通过集控中心现有网络设备和通道上送至黄河公司数据平台和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将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的数据转发至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提供现场培训和后续系统扩容、升级等相应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在新能源集控中心新建一套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部署系统相关服务器、网络设备等;
(2)接入中心已建成的集控系统及功率预测集中监视系统的实时生产数据及功率预测数据,主站系统至少引入3家及以上功率预测厂商为各新能源场站同时进行功率预测,择优为公司下属50座新能源场站提供多模型的功率预测服务;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生成的文件须满足上报调度文件的要求;
(3)在新能源集控中心的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制作系统展示画面,满足集控中心对集中功率预测系统监视、预测数据查看、对比的可视化需求;
(4)配合所建系统与黄河公司其他系统数据集成工作;将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的数据通过集控中心现有网络设备和通道上送至黄河公司数据平台和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将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的数据转发至集控中心监控系统;
(5)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开发、部署功率预测数据准确率对比模块,将站端功率预测系统与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准确度进行对比,按月提供对比分析报告;
(6)提供初步验收后为期一年的气象服务;
(7)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全部附属设备、配件及辅材等;
(8)提供现场培训和远期系统升级等服务;
(9)完成电力行业重要系统等级保护备案及测评工作;
(10)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1.2.3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
(1)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13个月,其中主站系统建设工期4个月,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对比分析及系统试运行期9个月。
(2)实施地点:青海西宁城西区五四西路57号1号楼。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软件开发企业,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或以上)资质认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
1.4.2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证书资质,三年内负责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等情形。
1.4.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与至少3家功率预测厂商合作证明文件;
(2)所有服务器须提供三年原厂售后承诺函;防火墙须取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主站虚拟化集群须提供超融合虚拟化授权文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须提供软件使用授权文件。
(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器CPU、操作系统和数据库须满足国产化的要求,须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目录中。
(5)投标人须提供“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书面承诺书”。
1.5业绩
投标人应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
为准),完成至少2个国内新能源发电企业多模型功率预测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技术协议、验收证明等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注册后查看
1.7.2招标文件发售
2025年5月2
至2025年5月2
。
1.7.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信息服务费,费用为:3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后查看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公司新能源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为全力构建“集中监控、区域维检、产销协同、少人(无人)值守”生产运营管控体系,有效支撑集中监控、集中运维等工作,切实解决公司新能源场站侧功率预测套数多、集控中心对场站功率预测系统无法集中管理;场站功率预测模型单一、无法形成有效的对比分析;场站距离远、系统运维效率低等问题,公司规划在新能源集控中心新建一套集中功率预测系统,为公司下属的50座新能源场站提供集中功率预测服务。
新建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采用多模型预测模式,部署在黄河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安全Ⅱ区。接入中心已建成的集控系统及功率预测集中监视系统的实时生产数据及功率预测数据,主站系统至少引入3家及以上功率预测厂商为各新能源场站同时进行功率预测,择优为各新能源场站提供功率预测数据,预测生成的文件须满足上报调度文件的要求。按月为各新能源场站提供站端功率预测系统和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准确度的对比分析报告,并将预测结果上送至国家电投集团产业数据中台。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主要软、硬件设备采购:
投标人应提供能够实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软、硬件设备。
(2)附属设备:
投标人应提供能够实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全部附属设备、配件以及辅材等。
对于本项目中的任何部件、设备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系统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部件、设备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之内,其费用应包含在承包总价之中。
(3)专用工器具:
投标人应提供实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建设项目的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需的全部专用工器具。
(4)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系统软、硬件安装、调试等服务;配合所建系统与黄河公司其他系统数据集成工作;将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的数据通过集控中心现有网络设备和通道上送至黄河公司数据平台和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将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的数据转发至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提供现场培训和后续系统扩容、升级等相应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在新能源集控中心新建一套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部署系统相关服务器、网络设备等;
(2)接入中心已建成的集控系统及功率预测集中监视系统的实时生产数据及功率预测数据,主站系统至少引入3家及以上功率预测厂商为各新能源场站同时进行功率预测,择优为公司下属50座新能源场站提供多模型的功率预测服务;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生成的文件须满足上报调度文件的要求;
(3)在新能源集控中心的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制作系统展示画面,满足集控中心对集中功率预测系统监视、预测数据查看、对比的可视化需求;
(4)配合所建系统与黄河公司其他系统数据集成工作;将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的数据通过集控中心现有网络设备和通道上送至黄河公司数据平台和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将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的数据转发至集控中心监控系统;
(5)集中功率预测系统开发、部署功率预测数据准确率对比模块,将站端功率预测系统与集中功率预测系统预测准确度进行对比,按月提供对比分析报告;
(6)提供初步验收后为期一年的气象服务;
(7)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全部附属设备、配件及辅材等;
(8)提供现场培训和远期系统升级等服务;
(9)完成电力行业重要系统等级保护备案及测评工作;
(10)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1.2.3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
(1)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13个月,其中主站系统建设工期4个月,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对比分析及系统试运行期9个月。
(2)实施地点:青海西宁城西区五四西路57号1号楼。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软件开发企业,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或以上)资质认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
1.4.2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证书资质,三年内负责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等情形。
1.4.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与至少3家功率预测厂商合作证明文件;
(2)所有服务器须提供三年原厂售后承诺函;防火墙须取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主站虚拟化集群须提供超融合虚拟化授权文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须提供软件使用授权文件。
(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器CPU、操作系统和数据库须满足国产化的要求,须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目录中。
(5)投标人须提供“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书面承诺书”。
1.5业绩
投标人应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注册后查看
1.7.2招标文件发售
2025年5月2
1.7.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信息服务费,费用为:3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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