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5年全国网络安全专项演练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5年全国网络安全专项演练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334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标段划分:不划分。
1.6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成交份额100%。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0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1采购范围:
2.2服务期限: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北京市。
2.4服务标准:满足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5月至2025年4月3
(以合同签订
为准,若合同无签订
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须至少具备并提供1个合同含税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业绩案例视为未提供。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渗透测试/攻防演练/攻击队服务/安全评估/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相关服务项目。
(2)合同金额认定原则:如合同关键页或发票中无法体现同类项目服务(渗透测试/攻防演练/攻击队服务/安全评估/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相关服务)的,需提供甲方出具的可体现供应商在该同类项目服务(渗透测试/攻防演练/攻击队服务/安全评估/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相关服务)部分金额的证明材料(如分项报价证明等),否则被认定为无效业绩。
(3)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甲方订单或委托单等有效证明材料,金额以有效订单或委托单累计金额为准。
(4)合同对应的发票:①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②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大于等于合同金额的30%。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须晚于合同签订
,且处于【2022年5月
至2025年4月3
】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供应商)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5)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6)涉及多个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如果合同按各标段分别签订的,一个标段视为一个单项项目。单个项目合同含税金额以合同含税总额或合同上限金额为准。
(7)业绩不包含代理商、子公司业绩、供应商之间的业绩。
3.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控股管理关系: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5自然人股东:
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6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支撑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供应商总部同类支撑服务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总部所属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2)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支撑服务类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10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11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5.1询比文件获取: 2025年5月1
21时00分至2025年5月23日21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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