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柯山水系及排涝工程已由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330802-04-01-893528,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996.31万元,工程概算约(水利水电工程约3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约2400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约60.70亩,新建提水泵站2座、800千伏安变压器1座;新建引水主管4199米、引水支管2238米;新建排涝泵站1座、直径1500钢筋砼管150米;新建生态沟渠5333米,改建围墙1079米,改造提升生产道路821米;及其它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石室乡荆溪村、崇文村、石三村、滨江村。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对烂柯山水系及排涝工程进行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协助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与安装、竣工图编制、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建设方面的内容。其中:
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图审、设计文件报审报批及施工阶段服务等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
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施工:初步设计文件发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据此出具的施工图范围内的灌溉排涝、给排水、道路等涉及的所有工程。最终的工程施工内容以业主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协助办理等)、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办理,配合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检验检测、系统集成、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等其他专项工作,并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的需要。
本次招标控制价(详见正式招标文件或澄清文件)元。
2.3计划工期:建设总工期:24历天(包含图审
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
⑴设计及前期工作节点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
⑵施工节点要求:18历天内完工且验收合格。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非联合体的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满足以下资质“(1)”或同时满足“(2)”和“(3)”: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专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需同时满足以下“(1)”和“(2)”资质:
(1)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④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⑦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选派。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无在建工程;
(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无在建工程;注: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专业项目负责人兼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结束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组别 |
序号 |
岗位 |
提供证书人数(人) |
具有的资格要求 |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设计组人员 |
2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1 |
水利相关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 |
水利设计人员 |
1 |
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4 |
市政设计人员 |
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4 |
驻地设计代表 |
1 |
水利相关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施工组人员 |
5 |
★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 |
2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专业项目负责人兼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6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7 |
施工员 |
2 |
水利专业1人,市政专业1人;具有施工员培训合格证。 |
|
8 |
质检员 |
1 |
质量员证 |
|
9 |
造价人员 |
1 |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
|
10 |
安全员 |
1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11 |
资料员 |
1 |
资料员证 |
|
12 |
材料员 |
1 |
材料员证 |
|
13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1、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管理组人员的社保必须在承担施工任务单位交纳,设计组人员的社保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施工组人员的社保必须在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交纳,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其余人员不得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且建造师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以上标注★号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并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1月份至开标截止 4、其他人员的名单及证明资料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并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 6、本项目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一)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担任注册建筑师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①在建合同工程的 ②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②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7、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 |
3.5其他:
☑3.5.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5.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5.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5.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5.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cjg.mwr.gov.cn/)“黑名单”。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
5、投标人信息入库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6月1
09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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