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为我公司所属施工项目提供采购服务和保障,遵循就近整合物资资源达到最优价格和服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现由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筑寨里西堤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级配碎石)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寨里西堤一期项目:新筑寨里西堤一期工程治理范围始于安新县与容城县交界处,终于萍河右堤小里村北侧处,堤线长2.994km。工程内容包括新筑堤防、堤顶道路(路面硬化、绿化种植、照明)、生态护坡、导流沟开挖、智慧设施等。建设工期2021年12月3至2023年12月3
(2022年6月3
前具备防洪能力),实际工期根据开工令顺延调整为2023年10月3
至2025年10月3
,总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沥青混凝土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商具有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具备年生产水泥不低于100万吨能力,具有生产各种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除因生产设备正常检修、国家政策干预因素影响外,能按计划生产,确保投标物资货源充足;经销商具备年10万吨供应能力,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标定合格、有效,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和委托检验报告资料,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市政、公路、水利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市政、公路、水利等类似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8)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书原件;生产厂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包件投标。
3.2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由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须提供检测机构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资质证明材料;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市政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至2025年5月2
……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2025年6月1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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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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