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重庆铁塔-2025年YD类室分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YT)(招标编号:dxzb-06-2025-A105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为承建重庆移动、重庆电信的室分建设需求,主要通过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室分外引、室内加室外结合的综合覆盖等方式针对电信、移动覆盖不足区域进行覆盖建设;不包含重庆移动、重庆电信:投资额达300万元及以上的室分单项项目、单独招标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室分项目及高铁/地铁隧道类室分总承包项目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月3
,或乙方中标份额使用完毕之日(以先到者为准)。若合同金额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期半年。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建设地点、保修期、质量标准要求及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3条。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3.1预估规模:含税金额9636.75万元(勘察设计、施工集成分别按增值税税率6%、9%编制预算)。
1.3.2标段1-9招标范围为:
标段 | 分公司 | 区域 | 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 标段合计(万元) | 份额分配金额(万元) | 中标份额 | ||
勘察设计 | 施工 | 小计 | ||||||
标段一 | 渝中 | 沙坪坝 | 100 | 560 | 660 | 1720 | 960 | 份额1 |
渝中 | 50 | 250 | 300 | |||||
九龙坡 | 80 | 410 | 490 | 760 | 份额2 | |||
大渡口 | 50 | 220 | 270 | |||||
标段二 | 两江 | 两江 | 80 | 460 | 540 | 1670 | 880 | 份额1 |
江北 | 50 | 290 | 340 | |||||
渝北 | 140 | 650 | 790 | 790 | 份额2 | |||
标段三 | 南岸 | 南岸 | 60 | 310 | 370 | 1320 | 740 | 份额1 |
巴南 | 60 | 310 | 370 | |||||
江津 | 60 | 330 | 390 | 580 | 份额2 | |||
綦江(含万盛) | 30 | 160 | 190 | |||||
标段四 | 合川 | 北碚 | 60 | 310 | 370 | 920 | 520 | 份额1 |
铜梁 | 20 | 130 | 150 | |||||
合川 | 30 | 180 | 210 | 400 | 份额2 | |||
潼南 | 30 | 160 | 190 | |||||
标段五 | 永川 | 永川 | 50 | 280 | 330 | 880 | 470 | 份额1 |
荣昌 | 20 | 120 | 140 | |||||
璧山 | 30 | 180 | 210 | 410 | 份额2 | |||
大足 | 30 | 170 | 200 | |||||
标段六 | 万州 | 万州 | 40 | 220 | 260 | 760 | 390 | 份额1 |
忠县 | 10 | 40 | 50 | |||||
石柱 | 10 | 70 | 80 | |||||
开州 | 40 | 190 | 230 | 370 | 份额2 | |||
梁平 | 20 | 90 | 110 | |||||
城口 | 5 | 25 | 30 | |||||
标段七 | 涪陵 | 涪陵 | 30 | 160 | 190 | 660 | 360 | 份额1 |
武隆 | 10 | 50 | 60 | |||||
南川 | 20 | 90 | 110 | |||||
垫江 | 20 | 100 | 120 | 300 | 份额2 | |||
丰都 | 10 | 50 | 60 | |||||
长寿 | 20 | 100 | 120 | |||||
标段八 | 黔江 | 彭水 | 30 | 145 | 175 | 490 | 350 | 份额1 |
黔江 | 30 | 145 | 175 | |||||
秀山 | 10 | 55 | 65 | 140 | 份额2 | |||
酉阳 | 10 | 65 | 75 | |||||
标段九 | 奉节 | 云阳 | 30 | 150 | 180 | 460 | 270 | 份额1 |
巫溪 | 10 | 80 | 90 | |||||
奉节 | 20 | 110 | 130 | 190 | 份额2 | |||
巫山 | 10 | 50 | 60 | |||||
合计 | 1415 | 7465 | 8880 | 8880 | - | - |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的标段数量不限,但最多中标标段数为【3】个,具体详见“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3.3计划工期:
(1)5个日历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电子版设计图纸及预算。
(2)自站点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起、完成协调、建设及完工,其中:合路站点25个日历日完成,新建站点35个日历日完成;
(3)自站点开通之日起35个日历日完成站点自检并通过运营商验收测试入网;
(4)自运营商告知站点存在铁塔配套故障问题之日起3个日历日完成故障问题的处理并反馈运营商。
1.3.4建设地点:各标段对应份额实施地域。
1.3.5保修期:12个月,自具体工程项目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3.6质量标准要求及技术标准要求: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综合折扣,【勘察设计、施工集成】最高综合折扣分别为【100%】;投标人任意专业报价高于相应最高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提供投标人清晰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为法人下属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提供上述相关授权函。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需同时提供。)
2.1.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有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④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施工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满足③④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满足①②的要求。
(2)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3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所投标段(即人员按标段配备)满足以下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期间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扫描件。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201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任意1个月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方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含养老保险)(含社保部门电子印章)、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不予认可。
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上述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③人员复用规则:
a.不同标段间: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同标段间可以复用,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同一人员允许复用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如同一人员复用的标段数超出允许复用的最多标段数,该人员在所有标段均不计取。
b.同一标段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与其所在标段某一施工队伍中的专职安全员复用,其余拟派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认可。
④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其在2个或3个标段中标且对应标段的项目团队人员一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内提供新的项目团队人员替换,且不低于原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标准。未按承诺执行,则其在预估不含税金额少的标段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相应中标资格。
2.1.4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
为准,若合同无签订
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且须满足下列a、b两项要求之一:
a.设计施工总承包(DB)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同类项目业绩(室分或室分综合覆盖)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500万;
b.须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两项业绩要求:
①(室分或室分综合覆盖)施工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400万;
②(室分或室分综合覆盖)勘察设计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100万。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上述“b-①”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上述“b-②”。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下列a和b:
a.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页、合同金额页(如有)、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如有);
b.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发票开具的日期须在合同签订后,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
(2)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或结算单或订单扫描件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按照其它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工程服务】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重庆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同时满足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2.1.6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成员(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
2.1.7其他承诺:
(1)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和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承诺为本项目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员。
(3)承诺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均持证上岗。
(4)承诺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承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购买上述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保险有效期须涵盖合同有效期) 。
(5)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农民工工资账户及支付 ”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按照此条相关要求执行。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同时满足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注: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核查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一旦发现未履行,有权按照违约处理并暂停下单、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2.1.8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1.9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1.10其他要求: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5月1
20时00分至2025年5月2
23时59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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