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中心三层生产能力配套扩容工程、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中心三层基础配套扩容工程EPC总包项目、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中心一期基础配套扩容项目根据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需采购监理服务单位,并对本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管控。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实施地点 | 服务期 |
1 | 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中心机电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甘肃兰州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中心机电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1.2.2项目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为89.00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为6%)。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最高响应折扣为85%,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之一: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B.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C.监理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供应商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以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1.5总监理工程师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且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及206月
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为准。
2.1.6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7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2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2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2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2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2.2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5月1
8时00分至2025年5月2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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