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200 |
立方米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300 |
立方米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W6F150 |
300 |
立方米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W6F150 |
1100 |
立方米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W6F150 |
20 |
立方米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5 |
20 |
立方米 |
注:(1)以上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为整体采购,竞价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人的单价及总价均为到本项目施工现场落地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费用:材料出厂价、运到需方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车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及税金等交货前所有可能发生费用。所报价格均指含税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2、交货期:暂定交货期为2025年6月1。
3、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八于乡南拒马河主河槽扩挖项目工地。
4、验收方式:
(1)商品混凝土数量验收以施工甲方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甲方收料负责人根据实际数量出具单据,此单据作为日后结算料款的依据。
(2)商品混凝土到达工地后,甲方有权核查乙方《商品混凝土送货单》供货数量的准确性,甲方可以抽取乙方的任意车辆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复核方式进行复核。
(3)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商品混凝土数量的抽查核实工作,并且乙方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工地后,应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调动、指挥。
(4)在交货前,报价人应按合同要求对其产品的规格、数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其产品质量的最终检验定论以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试验室或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实验结果为依据。
(5)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采购方现场物资接收人员应认真辨别运输车辆的标识、《送货单》的真伪,并按规定在监理见证下进行材料抽样检测。若发现运输车标识与厂家不符、送货单系伪造的,材料不合格的情况,采购方不予接收,报价人应退换处理。
(6)采购方抽样复测以采购方选择并报业主和监理单位核准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为准,报价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采购方认可的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为准。
(7)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8)因货物质量问题,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当按照现行财税法规向甲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9)甲方将不定时抽查方量。若在抽查后发现乙方任意一车的方量误差超过-2%的允许误差范围时,则该批次内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均按本批次内全部抽查结果中的最小值进行统计结算。若任何抽查车辆方量误差超过-5%时,罚款5千元,连续抽查3车误差均超过-5%时,罚款5万元,乙方须在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报甲方同意后实施,若一个结算期内抽查方量误差超过-5%的车辆达到5车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质量保证期:分项工程验收通过后30天。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
6、支付方式:
(1)甲方采取银行转账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按批次结算,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每1000方为一批次,当验收通过后的数量超过1000方,双方核对无误后,两个工作日内出具结算单,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金供货完成后6个月内进行支付。
7、质量标准或要求:
符合现行的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图纸要求。
(1)混凝土工程施工应满足《水闸施工规范》(SL27-2014)及《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的要求。
(2)主体工程需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中热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应采用质量稳定的转窑水泥,不得采用立窑水泥,水泥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混凝土骨料应采用具有良好级配的天然河沙、碎石或卵石,应优先选用没有碱活性的骨料。
(4)商品混凝土坍落度控制指标满足《水闸施工规范》(SL 27-2014)表7.4.15-1的要求。
(5)所拌制的混凝上质量要求为:C25以上(含C25)强度等级的混凝上保证率≥95%,离差系数Cy<0.11;C25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上保证率≥90%,离差系数Cv≤0.12
8、响应人的资质要求:(若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报价处理。)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生产资质。响应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2)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响应人商品混凝土生产地距项目的运距不超过30KM。(附运输距离截图)
(4)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自2022年至今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合同金额都在50万元以上,附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带有总金额数)或中标通知书。
(5)竞价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响应。
9、最高限价:无
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法(税前价评标)。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3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3家时,首先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响应”的,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3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3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响应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1.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2.本次竞价采购采用入围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次采购项目响应人数量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1-2名)。
13.竞价方式:两轮报价,报总价。
三、报价表
详细报价表见附件1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吿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215时00分前(北京
)……获取询比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报价截止
,下同)为2025年5月2
150时0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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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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