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万春片区街道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万安路、祥和街)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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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万春片区街道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万安路、祥和街)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津市万春片区街道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万安路、祥和街)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2025GC010506),已由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万安路(阜民街-万春街),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 40m,道路规划全长约 446.38m;祥和街(万安路-耿都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 24m,道路规划全长约 728.11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 河津市万春片区街道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万安路、祥和街)设计-施工总承包 (1)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2)建设地点:万安路、祥和街。
(3)本次招标额:3772.312 万元
(4)工期:12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 河津市万春片区街道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万安路、祥和街)设计-施工总承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
负责人,且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2025 年 05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05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止(北京
,下同)。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津市万春片区街道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万安路、祥和街)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2025GC010506),已由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万安路(阜民街-万春街),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 40m,道路规划全长约 446.38m;祥和街(万安路-耿都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 24m,道路规划全长约 728.11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 河津市万春片区街道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万安路、祥和街)设计-施工总承包 (1)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2)建设地点:万安路、祥和街。
(3)本次招标额:3772.312 万元
(4)工期:12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 河津市万春片区街道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万安路、祥和街)设计-施工总承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
负责人,且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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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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