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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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五)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对合同约定项目地点所有消防系统及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维保服务,并制定完善的相关维保记录表单。包含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防火卷帘、红外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
2)检查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消防卷帘、消防风机、水流指示器、红外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验证其报警性能,检查消防主机反馈地址码与现场位置是否保持一致,如有偏差由乙方免费进行矫正。
3)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上述各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保,每月出具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印章的维保项目记录1份;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点动测试并出具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印章的测试报告1份。
(2)服务要求:
1)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修订版)》、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20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61-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消防监督部门的审核意见、设计图纸和相关设计说明。上述标准如在本合同履行中涉及到修改、修正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地方政府或者行业出台新标准的,则本项目应执行最新标准,但新标准不强制要求执行且按原标准履行仍能实现本合同签署目的的除外。
2)定期对消防各系统进行月、季度巡检和维护,消防系统维保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执行。
3)及时对巡检中发现的消防各系统故障、隐患进行维修、隐患排除,确保消防系统正常有效运行。
4)紧急故障维修:接到甲方故障报修后,应在1小时内到场紧急排除故障;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修复时,应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报告后方可延时修复。
5)例行保养:乙方保证保养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根据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保养频率检查、维护、清洁、调整、润滑、除锈、补漆防腐处理消防设备的各类部件。具体的保养内容应结合本项目消防系统设备的配置,并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实施保养。
6)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将年度保养计划及巡检表提供给甲方,合同期内如有调整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因乙方未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保养设备,导致保养的设备不能安全正常使用,则乙方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并按甲方要求实行24小时免费驻点服务,直到乙方所保养的设备达到安全正常使用标准。
7)乙方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就巡检结果填写维护保养检查记录单(一式两份),并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存档。
8)乙方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拟派遣的维保服务人员均须至少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消防维保方向),且每次到场巡检维护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
9)乙方应按要求制作消防主机操作指示标签,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消防系统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每季度对甲方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培训及应急事故处理培训,培训记录交甲方备案。
10)乙方进行维保所使用的检测设备、测量仪器、工具等应符合专业要求。
11)在维护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做好警示警戒工作及安全防护措施,保障通行人员、作业人员安全。乙方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剩余材料应及时清运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维保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应及时自行带走做无公害化处理,避免环境污染。
12)维保服务期内,发生损坏、故障等需维修更换的消防设备、配件,市场含税单价在200元以内(包含200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市场含税单价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3)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须经甲方负责人确认后再进行维修更换,乙方应确保设备配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证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均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
14)国航湖北分公司机场区项目位于机场区域,部分业务需要进入机场控制区,乙方须配合甲方为工作人员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控制区的乙方人员须严格遵守《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管理办法》,如出现违规使用证件的行为,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本采购项目拟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按要求提交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质要求:无。
(六)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人员资质证书)。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须按要求提交财务报表材料);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优先。
三、采购公告发布
为2025年05月1
至2025年05月2
23时59分59秒(北京
,下同)
(一)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五)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对合同约定项目地点所有消防系统及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维保服务,并制定完善的相关维保记录表单。包含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防火卷帘、红外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
2)检查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消防卷帘、消防风机、水流指示器、红外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验证其报警性能,检查消防主机反馈地址码与现场位置是否保持一致,如有偏差由乙方免费进行矫正。
3)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上述各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保,每月出具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印章的维保项目记录1份;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点动测试并出具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印章的测试报告1份。
(2)服务要求:
1)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修订版)》、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20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61-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消防监督部门的审核意见、设计图纸和相关设计说明。上述标准如在本合同履行中涉及到修改、修正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地方政府或者行业出台新标准的,则本项目应执行最新标准,但新标准不强制要求执行且按原标准履行仍能实现本合同签署目的的除外。
2)定期对消防各系统进行月、季度巡检和维护,消防系统维保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执行。
3)及时对巡检中发现的消防各系统故障、隐患进行维修、隐患排除,确保消防系统正常有效运行。
4)紧急故障维修:接到甲方故障报修后,应在1小时内到场紧急排除故障;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修复时,应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报告后方可延时修复。
5)例行保养:乙方保证保养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根据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保养频率检查、维护、清洁、调整、润滑、除锈、补漆防腐处理消防设备的各类部件。具体的保养内容应结合本项目消防系统设备的配置,并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实施保养。
6)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将年度保养计划及巡检表提供给甲方,合同期内如有调整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因乙方未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保养设备,导致保养的设备不能安全正常使用,则乙方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并按甲方要求实行24小时免费驻点服务,直到乙方所保养的设备达到安全正常使用标准。
7)乙方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就巡检结果填写维护保养检查记录单(一式两份),并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存档。
8)乙方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拟派遣的维保服务人员均须至少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消防维保方向),且每次到场巡检维护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
9)乙方应按要求制作消防主机操作指示标签,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消防系统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每季度对甲方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培训及应急事故处理培训,培训记录交甲方备案。
10)乙方进行维保所使用的检测设备、测量仪器、工具等应符合专业要求。
11)在维护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做好警示警戒工作及安全防护措施,保障通行人员、作业人员安全。乙方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剩余材料应及时清运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维保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应及时自行带走做无公害化处理,避免环境污染。
12)维保服务期内,发生损坏、故障等需维修更换的消防设备、配件,市场含税单价在200元以内(包含200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市场含税单价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3)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须经甲方负责人确认后再进行维修更换,乙方应确保设备配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证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均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
14)国航湖北分公司机场区项目位于机场区域,部分业务需要进入机场控制区,乙方须配合甲方为工作人员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控制区的乙方人员须严格遵守《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管理办法》,如出现违规使用证件的行为,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本采购项目拟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按要求提交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质要求:无。
(六)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人员资质证书)。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须按要求提交财务报表材料);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优先。
三、采购公告发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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