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强基工程”新华主题巴士广告投放项目(第二次)
2.2项目编号:NCI.SZ-2注册后查看
2.4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在1台蓝线观光巴士上连续14天投放品牌广告、同步在此辆广告车上开展定制线路客户体验活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要求。
2.5项目性质:服务类
2.6项目预算:人民币含税12.75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服务周期:2025年7月内连续14天,具体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2.9服务地点:深圳市。
★2.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最高限价为12.75万元,超过限价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广告资源:具备深圳蓝线观光巴士车身广告资源,供应商需为广告资源所有者或拥有广告资源的代理商,提供广告发布的授权证明文件等所有权或代理权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授权材料、广告发布代理协议、文件等相关证明)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6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截止
前1
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在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供应商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2025年05月1
至2025年05月1
17时3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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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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