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台高新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东政服投以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台市碧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台高新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东台高新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拟对东城大道周边排水管道进行提升改造,长约2千米。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新建雨水管、平篦式雨水口、顶管工作井、顶管接收井、雨水检查井、雨水泵站、雨水排放口、拆除雨水管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280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设计开工:2025 年 6月,施工开工
:2025 年 7月,工程竣工
:2025年9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
注: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
准。
2.1.6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切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自负,与招标人无关)。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东台高新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1)勘探、设计:勘探(根据工程需要进行补勘)、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
(2)采购: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3)施工:施工图预算及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4)相关伴随服务: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资料与技术咨询等服务。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专项工程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2.2采购: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3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东台高新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等所有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 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等所需的各项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 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 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 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下列设计资质证书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等级证书及以上。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乙级资质等级证书及以上。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隧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除外)”设计乙级资质等级证书及以上。
3.1.2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 2024 年6月1(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4 年6月1(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5 年 3月1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为便于工程建设管理,以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22年5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1200万元的管网工程或单项合同中包含有不小于1200万元的管网工程。
金额以合同为准(如是设计业绩则指设计的管网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达1200万元及以上),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
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投标人如提供的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施工或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能够明确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是与本业绩要求类似的任务内容;另需提供所承担的工作量达到本工程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东台市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 年 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止。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为 : 2025 年6月13 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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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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