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GZ2
3、项目概述:葫芦岛、本溪、阜新市分公司部分市趟邮路驾驶服务。使用范围:葫芦岛、本溪、阜新市分公司。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采购葫芦岛、本溪、阜新市分公司部分市趟邮路驾驶服务,服务期2年,每包组中标两个供应商,一主一备。
2)项目预算411.36万元,业务外包费用分别由葫芦岛市分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及阜新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发车频次及运行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按照服务区域,本项目分3包,兼投兼中。
包号 |
分包内容 |
预算 (万元) |
服务 期限 |
1 |
葫芦岛驾驶服务 |
295.9 |
2年 |
2 |
本溪驾驶服务 |
20.1 |
2年 |
3 |
阜新驾驶服务 |
95.36 |
2年 |
合计 |
411.36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应按照包组内序号内容依次进行报价,任一项报价如高于该项对应的拦标价格(元/趟),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以合同签订
为准)以来1个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其中:包1业绩累计结算人民币须为20万元以上;包2业绩累计结算人民币须为10万元以上;包3业绩累计结算人民币须为20万元以上。
8)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外包驾驶员业务外包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驾驶员调度及运行管理。
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
10)投标人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与选派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包1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5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包2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包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5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11)投标人承诺为项目驾驶人员购买综合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合计不低100万元/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投保,并向甲方提供保单。
12)投标人须承诺选派的驾驶员应当健康状况良好,驾驶员年龄在25至50周岁以内,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合同签订前,包1投标人须提供25人及以上驾驶员名册;包2投标人须提供2人及以上驾驶员名册;包3投标人须提供10人及以上驾驶员名册。驾驶员如有变动应当提前以书面告知甲方。
13)投标人须承诺选派的驾驶员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刑事案件在逃人员,或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绑架、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以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罪犯罪记录的;
(2)有吸食毒品或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记录的;
(3)患有精神疾病或影响邮运安全的传染病者;
(4)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交通事故后逃逸等交通违法记录的;
(5)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的。
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年预算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一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内,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5)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2年;合同期内,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
16)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7)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项目过程评估、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邮路延伸或调整结算办法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文件费用为300元/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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