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环太平湖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新华乡、永丰乡村落污水处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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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黄山区环太平湖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新华乡、永丰乡村落污水处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202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黄山区环太平湖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新华乡、永丰乡村落污水处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2.2项目编号:HJHGC2025G016
2.3建设地点: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永丰乡
2.4建设规模: 主要对新华乡赐田村马冲组、前进组进行分散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永丰乡岭下古村落进行(集中式+分散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对赐田沧溪乌株河进行生态修复等。
2.5计划工期:12
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6073611.79元
2.10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类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采用 □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
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 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 。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8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 □否。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
:同投标截止
。
6.4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截止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25年05月3
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黄山区环太平湖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新华乡、永丰乡村落污水处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202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黄山区环太平湖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新华乡、永丰乡村落污水处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2.2项目编号:HJHGC2025G016
2.3建设地点: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永丰乡
2.4建设规模: 主要对新华乡赐田村马冲组、前进组进行分散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永丰乡岭下古村落进行(集中式+分散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对赐田沧溪乌株河进行生态修复等。
2.5计划工期:12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6073611.79元
2.10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类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采用 □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 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 。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8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 □否。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
6.4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截止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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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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