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西北、西藏区域各省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通过联合代理模式,牵头具体实施低压电力电缆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联合共同开展配网物资区域联合采购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投标邀请书附件。
投标邀请书附件
附件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包组1 |
包组2 |
||
个数 |
包号 |
个数 |
包号 |
||||
SG25P2-1404002-0001 |
低压电力电缆(陕西) |
千米 |
10380 |
25 |
包01-包25 |
15 |
包26-包40 |
SG25P2-1404002-0002 |
低压电力电缆(新疆) |
千米 |
641.352 |
/ |
/ |
10 |
包01-包10 |
SG25P2-1404002-0003 |
低压电力电缆(西藏) |
千米 |
51.52 |
/ |
/ |
1 |
包01 |
SG25P2-1404002-0004 |
低压电力电缆(甘肃) |
千米 |
1245.91 |
/ |
/ |
3 |
包01-包03 |
SG25P2-1404002-0005 |
低压电力电缆(宁夏) |
千米 |
780.928 |
/ |
/ |
9 |
包01-包09 |
SG25P2-1404002-0006 |
低压电力电缆(青海) |
千米 |
298.851 |
/ |
/ |
1 |
包01 |
附件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名称 |
资格预审合格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低压电力电缆(陕西) |
包01-包4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 |
|
2 |
低压电力电缆(新疆) |
包01-包1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 |
|
3 |
低压电力电缆(西藏) |
包0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 |
应满足使用海拔4500米及以上要求 |
4 |
低压电力电缆(甘肃) |
包01-包03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 |
|
5 |
低压电力电缆(宁夏) |
包01-包09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 |
|
6 |
低压电力电缆(青海) |
包0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 |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附件二、各标段补充说明 3.低压电力电缆(青海) |
●详见货物清单(系统直接生成《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的“交货”为参考
,实际交货
以供货单约定为准。本项目协议库存供货期限详见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仅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配网物资协议库存联合资格预审(含补充资格预审)项目对应预审标段中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投标人所投任一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须在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中全部合格,各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见本章投标邀请书“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不接受未通过相应标包物资类别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4)其他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4 对应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5 其他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2)对于资格预审时在有效期内但本次投标截止前过期的文件(如试验报告等),需提供更新材料。
(3)所投产品须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5)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6)(本条款对未开展资质能力核实的物资不适用)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凭证单(简称:资质业绩凭证单),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资质业绩凭证单,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否则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7)以外文形式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同、发票等),须提供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
(8)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527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响应招标采购文件,参与投标事宜,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至2025年5月1
23:59(北京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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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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