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G-2024-9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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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4-9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梁数投备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兆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兆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与窑东路交叉口西北侧
2.1.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257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1万平方米。项目拟新建6栋2层商业,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约2.11万平方米。项目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202092024CR0032)及补充协议,随出让合同所附的《地块规划条件》、《地块建设条件意见书》等实施。
2.1.3 合同估算价:29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3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
,竣工日期:2027年03月3
2.2 招标范围:XDG-2024-9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排烟、消防、电梯)、装修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基坑围护工程、标识标牌、室外海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安装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及管线工程、室外泛光照明及亮化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其中基坑围护深度为9.7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公共建筑工程。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
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需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中的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
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计算。公共建筑定义参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自2023/05/0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5/0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2/0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只能由两名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本项目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来自牵头人单位;本项目采用房建类信用考核结果,以牵头人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为准;投标担保由牵头人单位递交。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单位下载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
:2025年05月0
16:30 至2025年05月1
23:59 ;
本招标项目XDG-2024-9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梁数投备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兆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兆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与窑东路交叉口西北侧
2.1.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257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1万平方米。项目拟新建6栋2层商业,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约2.11万平方米。项目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202092024CR0032)及补充协议,随出让合同所附的《地块规划条件》、《地块建设条件意见书》等实施。
2.1.3 合同估算价:29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3
2.2 招标范围:XDG-2024-9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排烟、消防、电梯)、装修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基坑围护工程、标识标牌、室外海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安装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及管线工程、室外泛光照明及亮化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其中基坑围护深度为9.7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公共建筑工程。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
自2023/05/0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5/0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2/0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只能由两名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本项目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来自牵头人单位;本项目采用房建类信用考核结果,以牵头人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为准;投标担保由牵头人单位递交。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单位下载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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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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