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五公司负责施工的铜梁区独立工矿区转型升级产城融合PPP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蒲吕镇,B包投资金额23.04亿元,主要施工内容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加工、销售等。骨料加工系统设计产能120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23年(含建设期),系统建成后生产建筑骨料约2.58亿t,年产能约120万吨/年。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铜梁矿山运营项目部运行期工程2025年5月至2025月所需的柴油。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吨 |
3000 |
|
合计 |
3000 |
说明:说明:以上询比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2025年5月至202
5月,具体结束
以买方通知为准,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实际供货
可能与交货
存在差异,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重庆市铜梁区蒲吕镇中国水电五局矿山运营项目部工地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车用柴油国VI标准(GB 19147-2016)供应合格柴油。
6.2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6.3除以上所列举的标准外,供应商所供柴油还必须符合所有适用于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7、计量与验收
7.1计量单位为:吨。
7.2过磅为准,以吨结算,采购方以现场过磅净重进行结算,特殊情况下按现场加油升数进行对比结算(结算吨数=现场加油升数*0.84kg/升/1000)。供应商提供的加油车计量表等计量工具需具备检测单位(重庆市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标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采购方对供应商所供油料现场随机抽检,抽检采用标准计量桶进行抽检,抽检实际数与供应商加油计量表数量对比,两者误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超出千分之三以外由供应商承担,超出误差标准部分供应商无条件进行赔偿,赔偿追溯期为发现时往前60个工作日。
7.3在验收期内,如供应商未接到采购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则视为供应商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如采购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答复期)予以答复,在答复期内,如双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未达成一致,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数量或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反之,检验费由供应商承担。
8、其他要求
8.1供应商应采取有效保供措施保障采购人每天所需柴油的正常供应,供应商从外部配送站至工地的油罐运输车、现场配置的流动加油罐车均需持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有效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8.2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施工现场配置1台不小于5吨的流动油罐车1辆、固定的驾驶员,押运员各1人,为采购人提供24小时流动加油服务。
8.5为能及时有效保障现场加油服务,供应商配置的现场流动加油罐车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食宿均由采购人提供,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8.6供应商提供的现场流动加油罐车每月使用的柴油量,采购人按月对账并按当月的结算单价在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
8.7柴油送货单和质量证明文件应是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内容必须一致,并加盖出厂公司公章。
8.8供应商用于本次询比项目的车辆、人员、实施均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若因手续不齐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8.9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所供油料及计量表进行现场随机抽检,抽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量筒、量杯核对计量升数,油品不定期封存等。采购方对供应商计量加油机计量有异议时可随时抽检,或通过地方技术监督局鉴定解决。如采购方发现供应商使用非法手段造成计量出现误差时,除接受供应商5万元/次罚款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还应根据检测的误差比例一次性补齐自开始供应至发现之日所供油量的差量给采购方。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可为生产厂家的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以上区域销售分公司。要求柴油生产厂家为中石油、中石化、壳牌,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满足国家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柴油销售资质及在有效期内且满足国家及企业所在地要求的危化品许可证。必须具有本项目标的物的生产厂(含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以上区域销售分公司)的授权代理书,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柴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柴油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资料要求应显示合同金额)。
5、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一辆自己所有或租赁(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5吨及以上加油罐车的相关资质文件,包括:车辆行驶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危化品从业资格证明等。配备的人员应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供应商应具有良好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行为: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
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5 |
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仍未解除的。(查询网址为:https://ec.powerchina.cn/,首页-禁入供应商名录-更多,提供股份公司级、子企业级查询截图) |
上表中所列入1~4项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要求响应人提供查询截图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117:00前(北京
)……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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