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GNSG1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广东省、项目公司融资,资本金50%,其余为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管及配套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南段工程 TJ4 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 南段工程TJ4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GNSG1标段位于广州、佛山两市毗邻地段,途径佛山市南海区、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市番禺区。施工里程DK00+000(五眼桥线路所含)~DK10+228(三山竖井不含)、GGMSDK000+000~GGMSDK001+400、GGMXDK000+000~GGMXDK001+400改贵南广联络线上下行站前工程。主要工程为:路基工程包括U型槽结构隧道310m、矩形框架结构隧道300m、Φ12.4m盾构法隧道4590m、圆形框架结构西塱竖井、矿山法隧道120m、Φ12.4m盾构法隧道4196m。站前工程:改贵南广联络线上下行线各1.4km,五眼桥线路所,标段范围内正线路基。标段范围内轨下结构工程,中小桥、框架涵及改东兴村西路桥;隧道进口处房屋,四电配套房屋。 标段总工期4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3,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
。
2.1.2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 南段工程TJ4标段项目包括:主路和辅路两套系统,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桥涵、岩土、给排水、缆线管廊、照明、交通、安监、绿化喷灌、景观、海绵城市等。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管及配套管件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钢管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管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检测依据见技术规格书),配套管件仅需提供质量合格证明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商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内;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若是加工厂,只需提供证明文件;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钢材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高线、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或20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2月3
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2份(需求规格量中的任意两种规格即可);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3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本次招标物资品牌须在珠海交通集团准入材料审批名单内(粤钢、韶钢、湘钢、柳钢、承钢)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25年5月1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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