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广景路9号数创未来中心1、2、3幢改造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广景路9号数创未来中心1、2、3幢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南京市秦淮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秦淮区广景路9号数创未来中心1、2、3幢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审批文号:秦政服备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汇智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汇智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广景路9号 2.2 招标范围:秦淮区广景路9号数创未来中心1、2、3幢改造提升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主要装修内容包括1#楼5~13层;2#楼5~11层;3#楼5层的装修改造,包含大/小户型的装修、走道区域、配套食堂、会议室等配套空间的装修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装修面积约 28100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筑高度55.45m。 2.3 计划工期:18
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50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秦淮区广景路9号数创未来中心1、2、3幢改造提升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主要装修内容包括1#楼5~13层;2#楼5~11层;3#楼5层的装修改造,包含大/小户型的装修、走道区域、配套食堂、会议室等配套空间的装修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装修面积约 28100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筑高度55.45m。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1、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4月
(含,
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
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商用住宅、住宅楼、酒店式公寓、仓库、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
以竣工验收
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录入信息为准。)
注:1、含有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室内装饰工程总承包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2、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室内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承包造价满足要求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予以认可,施工造价满足要求的施工负责人业绩也予以认可。
3、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函附录)。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
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
5、根据苏建函建管393号文及建办市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7、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
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
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
11月-2025年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5-05-29 09:30:00。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广景路9号数创未来中心1、2、3幢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南京市秦淮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秦淮区广景路9号数创未来中心1、2、3幢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审批文号:秦政服备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汇智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汇智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广景路9号 2.2 招标范围:秦淮区广景路9号数创未来中心1、2、3幢改造提升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主要装修内容包括1#楼5~13层;2#楼5~11层;3#楼5层的装修改造,包含大/小户型的装修、走道区域、配套食堂、会议室等配套空间的装修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装修面积约 28100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筑高度55.45m。 2.3 计划工期:18
注:1、含有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室内装饰工程总承包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2、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室内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承包造价满足要求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予以认可,施工造价满足要求的施工负责人业绩也予以认可。
3、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函附录)。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
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5、根据苏建函建管393号文及建办市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7、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联轴器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12
- 东彩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Ecs15-4-3地块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25-05-12
- 钢轧厂液压缸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12
- 液压锤修复采购公告 2025-05-12
- 热轧带钢厂1700线飞剪大修项目机械施工工程-2采购公告 2025-05-12
- 200908204-YN2025年项目防病毒询价采购公告 2025-05-12
- 2025年南理、南师食堂一楼经营招标公告 2025-05-12
- 2025年5月辽宁片区锦州公司员工健康体检竞价采购公告 2025-05-12
- 兴业银行遵义分行关于营业部、红花岗支行现金尾箱寄库及现金清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5-12
- 广元市朝天区2025年东西部协作劳务协作项目(巾帼劳务技能提升培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