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铅酸电池 |
D-560KT 164*146*530*580mm(含电池链接配件) |
个 |
288 |
I类防爆 |
二、采购要求
1、响应人须知:
1.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一轮报价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电池安装、运输、装运、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1.2、交货期:2025年5月起分批交货(以买方通知供货开始2-5天)。
1.3、交货地点:成都市久隆水库项目充水施工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1.4、质量标准或要求:
1.4.1、满足国家最新规程规范。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及相关法规。材料需具备良好的耐久性和充放电要求,确保施工后的长期使用。需通过质量检测,确保每个铅酸电池的不含液的重量不小于25kg。材料应与工程性质相匹配,适合特定的施工方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材料的价格应合理,确保经济性。
1.5、质保期:质保期为标的物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双方现场清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满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索赔以照片为准。
1.6、询比价评标方法:询比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2.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防爆合格证、煤安证(需提供防爆合格证、煤安证原件的扫描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2022年1月至今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不少于1个(附检验报告原件的扫描件)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招标规格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该标的物的销售资质,提供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的授权代理书,且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2.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响应人应具有近 3 年内(2022年1月至今) 类似工程与标的物规格相似的铅酸电池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 2 个,且签订的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总金额清晰可见,如无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也可附具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应具有供应、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2.4、财务状况:有近 3 年 (请提供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2.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7、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信息。
2.8、投标人必须是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2.9、响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10、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2.11、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本次采购不承诺最低价中标,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12、响应人的报价文件中应提供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的资质证明资料。本次竞价采购对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2.13、若投标报价税率不统一,评标则按照除税价格进行评标。
3、付款及付款条件:
3.1、合同价格确定后,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保持不变。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2、卖方每月2与买方设备物资部门对账,确认供货数量后,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为13%,送递买方设备物资部验收、上账。
3.3、分期付款:物资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物资验收证书,且收到当期货款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6内支付货款总额的75%;剩余货款6
内支付(不含质量保证金)。遇买方对上结算不及时,买方支付卖方货款
将顺延30天,卖方无异议。
3.4、合同实际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卖方维修处理符合买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卖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3.5、如卖方与买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其货款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3.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承兑汇票、E信通、中企云链、电建融信、供应链金融产品、电子支付凭证等)(最长可接受1年期),贴息由收款方承担。
3.7、响应人中标后,于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合同额2%的履约保证金。如因非买方原因,中标供应商无法按时供应次数达到三次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4、验收及计量方式:
4.1、标的物交货时,卖方(采购报价阶段的成交人)应同时交付包括并不限于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厂商资质等相关资料文件等。
4.2、外观检查:双方核对标的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合同相符;标的物有无损坏等。
4.3、经买方验收交货合格后,双方签发交货验收单。
5、质量责任:
响应人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技术负责,采购人在使用中发现质量未达到技术规格书及验收要求,响应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无法解决时,扣除该产品质量保证金,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对工程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 15 时 00 分(北京
)前……下载询比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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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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