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战略性农资(储备)库镇江中心库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家战略性农资(储备)库镇江中心库项目已由 镇江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镇经开审批发备(2025〕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农云仓镇江物贸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国家战略性农资(储备)库镇江中心库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济开发区镇江市临江西路北侧祝赵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4104.66平方米,建设化肥保供储备库32007.78平方米,配套综合用房2096.88平方米,建设场区内运输道路及停车坪、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其他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8803.25664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7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6月3,施工进场日期:2025年7月2
,
工程竣工日期:2023月2
2.1.5 工程质量要求:
2.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须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发包人要求(限额设计),同时所有设计内容须通过发包人评审通过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或审图。设计单位在项目启动后应与施工单位紧密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设计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限额设计要求。
2.1.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1、设计:本项目全部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绿建、综合管线、围墙、钢结构、夜景亮化、景观绿化、园区道路、节能、碳中和等当地住建部门要求的各专业设计文件)、与甲方委托的其它设计方的技术交底、向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汇报、完成施工图审查(含消防和人防审查)、设计咨询服务(如幕墙、门窗、钢结构、基坑支护、基坑降水、抗震支架、高压供配电三网、配套用房的空调系统、交通路口等二次深化可由施工方或施工委托的专业单位深化,深化文件由设计单位复核等)、根据甲方需求配合完成方案论证比选及相关工作、按要求配合完成报建全流程手续、施工阶段技术配合、根据甲方需求派专人到场配合相关工作等,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2、施工内容包括:①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清淤、围挡、场外试验桩、施工厂区安全文明布置,工地周圈扬尘治理等。
②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主体工程、二次结构、屋面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高压变配电(含与一期连接配电)、配套用房的空调等图纸清单内的全部工作。
③室外工程:自场地平整、工程桩施工至工程验收交付等全部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发包人另有约定的工作内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含与一期1#楼北侧、东侧道路及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包含种植土换填)、室外围墙及小品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含与一期管道接驳拆改,路面破除及恢复等)、海绵城市(含一、二期连接工程)等。
④预埋:后期采购使用设备的预留预埋。
⑤按照当地绿建和海绵城市的要求组织施工和配合验收。
⑥详细的工程范围须参阅图纸。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所有项目及工作,不论该项目及工作是否在前述文件内详述。
⑦承包人须负责安排、统筹、管理及紧密配合独立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并提供一切所需的协调和管理服务及设施,以便各施工单位能顺利施工。
⑧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于适当内完成提交有关所需的文件,以申请及领取所需各类许可,使工程能开工直至竣工,并于工程竣工时,取得有关文件。若有任何延误,此等按规定需由发包人负责的申请将视为属于本合同要求承包方所须履行的责任,竣工周期需考虑至总工期排布,工期不单独延长。
⑨工程全部完工,并取得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及其他相关验收手续后,应向发包人书面发出移交申请并按照发包人要求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⑩工程移交后,向发包人上报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定期巡查,并按照巡查结果及发包人联络情况及时安排维修。
?发包人有权视工程需要,对承包人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
?当工程承包范围有增减时,发包人以书面通知明确。承包人不能拒绝,并按本合同明确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同时承包人不能因施工范围调整而提出任何索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同时具有下列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A.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 个月(2025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B.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 个月(2025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C.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 个月(2025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6)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7)项目管理机构:
A.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B.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8)投标人应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2022年5月 (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9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加盖公章(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类似合同、财务、税务、发票、项目监理部、设计业务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B.施工业绩:2022年5月(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9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加盖公章(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类似合同、财务、税务、发票、项目监理部、设计业务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
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C.设计业绩:2022年5月(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9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设计合同③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
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设计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
以设计合同为准))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合格分为20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同时进入第二阶段),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但大于等于3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综合评估法二:适用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6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业绩: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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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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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初步设计文件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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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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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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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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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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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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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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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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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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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初步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初步设计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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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8分) |
工程总承包费最高限价为8803.256649 万元 1、设计费:62万元(不可下浮)。 2、建安工程费:8291.256649万元。 3、暂估价:250万元(不可下浮)。 4、暂列金:200万元(不可下浮)。 合计:8803.256649万元 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费和各项费用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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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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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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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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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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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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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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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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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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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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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1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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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每超过一页额外扣0.1分/页。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形式回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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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按下列条件配置齐全的得满分2分,每缺一个扣0.25分。 (1)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 (2)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 (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 (4)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 (5)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 (6)暖通空调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嗳通空调)执业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 (7)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其有注册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及高级及以上职称; (8)智能化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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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2年5月 注:资格项业绩不计入内。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同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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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2022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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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
24时00分期间……下载。
8.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为 :2025年6月
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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