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卫健系统医疗设备廉洁合规监管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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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A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卫健系统医疗设备廉洁合规监管系统 3.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元整(¥1,62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元整(¥1,620,000.00)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供应商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13日(北京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深圳市龙华区卫健系统医疗设备廉洁合规监管系统 | 1 | 项 | 为满足《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评估要求,目前我区医院正在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顶层设计,对于全院设备从采购申报到验收入库再到巡养检修报废等环节,进一步充分利用智慧管理工具,以促进我区医院设备管理信息化核心竞争力。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无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供应商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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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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