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公司甘肃公司相关项目甘肃华电永昌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通风兼安全洞施工、进厂交通洞(一期)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
2.2项目规模:
【道路施工-通风兼安全洞工程】本标包含通风兼安全洞工程(含上层排水廊道50m、主变通风兼安全洞30m、开关站交通洞30m)、电气一次、水土保持、安全监测等项目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主体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道路施工-进厂交通洞(一期)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本标包含进厂交通洞1000m、4号路、5号路、14号路、2号施工支洞(400m)、电气一次、水土保持、安全监测等项目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主体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个标段】:42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
,计划竣工日期202
8月1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2)道路施工-进厂交通洞(一期)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CHDTDZ090/18-SG-01102):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完成永昌抽水蓄能电站进厂交通洞(一期)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包含进厂交通洞1000m、4号路、5号路、14号路、2号施工支洞(400m)、电气一次、水土保持、安全监测等项目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主体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能力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断面面积65平米及以上、长度500米及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类似隧洞施工项目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完工)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其他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道路施工-进厂交通洞(一期)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能力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断面面积65平米及以上、长度500米及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类似隧洞施工项目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完工)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其他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 2025-04-30 15:10到2025-05-09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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