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中傣医医院检验科试剂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JN-2
2.项目名称:景洪市中傣医医院检验科试剂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景洪市中傣医医院检验科试剂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成交数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需求中未列明的产品,双方可以通过市场调查确定该类产品单价,结算按照供应商同类或相似产品报价折扣进行结算。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投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及提交。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所投标段中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服务期限: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
一标段: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注:一旦中标,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根据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备查,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二标段: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
3.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投标人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
②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3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公告发布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公告发布后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注: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
3.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缴税所属
在20
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按成立月份提供,成立不满1个月的,须提供情况说明)。
②提供缴费所属
在20
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按成立月份提供,成立不满1个月的,须提供情况说明)。
3.3.4投标人应具备可执行该项目的能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3.3.5投标人2022年1月
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3.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2025年04月3
至2025年05月0
,每天
08:30至12:00,
14:3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YNJN-2
2.项目名称:景洪市中傣医医院检验科试剂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景洪市中傣医医院检验科试剂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成交数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需求中未列明的产品,双方可以通过市场调查确定该类产品单价,结算按照供应商同类或相似产品报价折扣进行结算。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投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及提交。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所投标段中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服务期限: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
一标段: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注:一旦中标,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根据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备查,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二标段: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
3.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投标人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
②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3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公告发布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公告发布后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注: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
3.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缴税所属
②提供缴费所属
3.3.4投标人应具备可执行该项目的能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3.3.5投标人2022年1月
3.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新站高新区磨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2025招标公告 2025-04-30
- 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卫生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30
- 龙口市商务局“智汇龙口·械领健康”——2025年龙口市医疗器械融合发展交流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 无极县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富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配套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江南大学附属医院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30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天津)建设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楚雄州疾控中心2025年艾滋病、性病、丙肝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2包二次的招标公告 2025-04-30
-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瘘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