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H9芜申线(K130+960-K131+610)(K100+478-K100+518)段护岸建设工程已由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锡港航发【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航道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兴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GH9芜申线(K130+960-K131+610)(K100+478-K100+518)段护岸建设工程共涉及三处护岸,其中:
(1)芜申线K130+960—K131+610段:护岸为自然堤岸,受船行波冲刷影响,岸堤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本段拟在西氿大桥北侧沿岸新建护岸,起点为宜兴市车辆管理所东岸,再向南沿现状自然堤岸,采用桩基处理的悬臂式护岸结构,全长约650m。现状Ⅳ级航道。
(2)芜申线K100+478—K100+518段:护岸破损较为严重,土质较差存在沉降隐患,危及河道堤防和防洪安全。本段拟进行护岸修复,位于城东港大桥北侧沿岸,采用排桩幕墙法进行墙前加固,长约40m。现状Ⅳ级航道。
(3)城东港大桥东侧锚地段:护岸部分墙身及压顶存在破损,给过往停靠船只带来一定安全隐患,本段拟进行锚地修复。
建安费约720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为WSX-HASG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护岸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3个月(以开工令发出为准)。缺陷责任期:实际交工之日期起计算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以来(以交/竣工
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评价类型:施工);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
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
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
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②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
④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近3个月(2012月~2025年2月或2025年1月~2025年3月或2025年2月~2025年4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3.6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截止
为2025年5月
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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