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第八师石河子市经开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已由 以石经开经发4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赛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087.91㎡,新建全民健身中心一栋,建筑面积4927.40㎡,地上一层,气承膜结构(双层膜+斜向网状钢缆),建设室内足球、篮球、羽毛球和乒乓球场,配套室外篮球、排球场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08004001250298001001 | 第八师石河子市经开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 9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该负责人已完成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诚信库中备案登记);(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3)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7)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8)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自2022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EPC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5.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5年尚未完成财务审计,则需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6.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无 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2)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为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领取:2025年04月3
00时00分至 2025年05月0
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5年05月2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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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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