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科技创新基地C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高审批备【2023】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科技创新基地C座项目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该暂估价项目由总承包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总承包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建设单位(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放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东、梧桐路南;
2.1.2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2.1.3招标范围: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使用单位需求,现对科技创新基地C座项目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包含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室内外三网、视频监控、入侵报警、五方对讲、一卡通系统、停车场管理、公共广播、枪库防范、能耗监测、建筑设备监控及机房建设;不包含周界报警、电子巡更、无线对讲、多媒体会议系统及信息发布。
2.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3质保期:2年;
2.4最高投标限价:4480365.74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包含总承包单位服务配合费(按合同价的2%计取,该费用为不含税价),该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得单列,进场前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中标人施工中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如不服从管理造成损失,须承担相应责任。
2.5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三日前由招标人(总承包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
注:共同书面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与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单位2010月至2025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12号文。
我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履约能力:5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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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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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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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40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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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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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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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技术响应 (30分) |
标“▲”项的技术参数响应基准分为30分;标“▲”项的,每有一个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不全的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注:1.投标文件中须详细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须对每项具体功能描述进行逐条响应,并标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并做明显标识,便于评审。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负责,如被查实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承担不利后果并上报建设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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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履约能力 (5分) |
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述三体系认证覆盖范围需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系统集成)全部提供得2分,提供不全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一级证书的得1分,二级证书以下得0.5分。 3.投标人达到GB/T2792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售后服务认证(五星级)及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十二星级)的得2分;四星级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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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2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智能建筑弱电系统高级项目管理师、智能建筑弱电高级工程师证书,全部提供得1分,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1分; 3.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安防系统工程师、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售后服务管理师,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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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5分) |
售后服务方案(0~5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响应 1)方案科学合理、措施可实施性强、故障响应处理及时得4~5分; 2)方案科学较为合理、措施可实施性较强、故障响应处理较为及时1-3(含)分; 3)方案科学性一般、措施可实施性一般、故障响应处理一般得0-1(含)分; 4)未见阐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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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
安装及调试 方案(10分) |
1.投标文件提供供货方案(0-3分):运输工具充足且有保证、贮运组织方案合理、保证及时供应措施严密,保障力等完整性等; 2.投标文件提供安装实施方案(0-4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计划、人员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3.投标文件提供调试方案(0-3分),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完整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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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 |
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2022年3月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业绩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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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技术响应、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售后服务、安装调试方案的得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招标文件获取为:2025 年4月 2
至 2025 年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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