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院2025-2027年度非生产性物资电商平台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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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上海院2025-2027年度非生产性物资电商平台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院2025-2027年度非生产性物资电商平台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石油上海院2025-2027年度非生产性物资电商平台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3日,其办公和科研实验场地主要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为全面提升中国石油上海院非生产性物资供应效率,在严格执行中国石油现有电商集中采购成果的基础上,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
非生产性物资电商集中采购项目》模式,现对集团公司电商平台以外的非生产性物资进行采购公开招标,其资金来源涵盖公司投资项目、日常经营、劳保、消防应急、党建工团等费用。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非生产性物资电商平台框架招标,其非生产性物资主要包括劳保用品类、办公用品类、文体用品类、信息化用品类、办公设备及日用电器类、普通工具及检维修类、食品类、图书资料类、日用百货类等,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生产性物资电商平台”已涵盖的物资除外。
2.3交货期:按具体订单要求执行,原则上接到订单后7个自然日内到货。
2.4交货地点: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大楼和其他甲方指定地点。
2.5框架执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7年12月3
。如在合同约定期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限额,则合同将自动终止。
2.6预估采购金额及份额划分:本项目合同总额为600万元。
当有效投标人≥4家时,推荐排名前四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40%;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30%;推荐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三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30%。
当有效投标人=3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40%;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30%;推荐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三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30%。
当有效投标人=2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60%;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40%。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1家时,本次招标流标,本项目失败。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面向全社会公开的专业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须提供自有电子商城网址链接和该电子商城完成交易的
订单(订单须提供平台下单截图证明,招标人及评委有权进行核实),且必须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EDI证书)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及以上证书。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相关证书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关联公司,若相关证书属于同一集团的关联公司需就具体情况加以说明。
3.1.3投标人应具有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能力,具有自有物流或第三方物流服务支持。若具有自有物流的,须提供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具有第三方物流服务支持的,须提供至少1份在有效期内与第三方物流签署的服务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合同有效期、服务范围网点情况等关键信息)。
3.2财务要求:
标人须提供最近三个年度(2021年1月
至2023年12月3
)的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
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
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1份与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投标包同类产品的国资委管理央企名录及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中包含的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及所属企业或国家机关、省级及以上政府机关的供货合同业绩,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合同(须包含有效合同首页、工作范围及服务要求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以及所对应的部分发票信息扫描件,业绩有效日期以发票开具
为准。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2022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4.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商品全部为投标人电商平台的自营商品,不得提供非自营商品。
3.5.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
至2025年5月
17:0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院2025-2027年度非生产性物资电商平台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石油上海院2025-2027年度非生产性物资电商平台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3日,其办公和科研实验场地主要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为全面提升中国石油上海院非生产性物资供应效率,在严格执行中国石油现有电商集中采购成果的基础上,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非生产性物资电商平台框架招标,其非生产性物资主要包括劳保用品类、办公用品类、文体用品类、信息化用品类、办公设备及日用电器类、普通工具及检维修类、食品类、图书资料类、日用百货类等,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生产性物资电商平台”已涵盖的物资除外。
2.3交货期:按具体订单要求执行,原则上接到订单后7个自然日内到货。
2.4交货地点: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大楼和其他甲方指定地点。
2.5框架执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7年12月3
2.6预估采购金额及份额划分:本项目合同总额为600万元。
当有效投标人≥4家时,推荐排名前四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40%;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30%;推荐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三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30%。
当有效投标人=3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40%;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30%;推荐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三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30%。
当有效投标人=2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60%;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人,承担的份额为总预算的40%。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1家时,本次招标流标,本项目失败。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面向全社会公开的专业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须提供自有电子商城网址链接和该电子商城完成交易的
订单(订单须提供平台下单截图证明,招标人及评委有权进行核实),且必须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EDI证书)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及以上证书。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相关证书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关联公司,若相关证书属于同一集团的关联公司需就具体情况加以说明。
3.1.3投标人应具有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能力,具有自有物流或第三方物流服务支持。若具有自有物流的,须提供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具有第三方物流服务支持的,须提供至少1份在有效期内与第三方物流签署的服务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合同有效期、服务范围网点情况等关键信息)。
3.2财务要求:
标人须提供最近三个年度(2021年1月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2022年1月
3.4.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商品全部为投标人电商平台的自营商品,不得提供非自营商品。
3.5.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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