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容东片区华望城二期项目部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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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截止
:2025-05-08 17: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容东片区华望城二期项目部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容东片区华望城二期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及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地点: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F3-09-03地块
3.2建设规模:容东片区华望城二期项总用地面积22927.74㎡,总建筑面积65831.3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044.45㎡,地下总建筑面积20 786.86㎡,包含住宅楼5栋、办公楼1栋以及地下车库、大门/门卫室、公用配电室等。
3.3建设工期:计划工期607个日历天,计划2025年1月3
开工,202
9月3
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单为准。
3.4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计量方式:采用下列第 1、2相结合的计量方式;
(1)按施工图设计的结构物尺寸(扣除钢筋等所占体积)计算混凝土方量。试件混凝土不单独计量,各种损耗(含砂浆等)已计入混凝土单价中。
(2)采用过磅换算计量方式。甲方有权随时过磅抽查或全数过磅,如发现方数或重量有出入,则同批次混凝土方量按最小值计量,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说明:主体结构工程采用(1)(2)项相结合计量方式,主体结构工程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量与小票数量相对比,取两者最小数量作为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的结算量,其余工程均按照5.1(2)计量方式进行结算其余部位经对比后以最小计算方式为准进行结算。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采用施工图纸进行对比,末次结算采用竣工蓝图进行对比。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标的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标的供应经验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4.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提供至少2份【2021-2024】年度内的(□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对小微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不做强制要求)。
4.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与招标物资需求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的资质证书如下:
/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份【2021-2024】年度内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配比试验报告或原材检测报告。
4.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份【2021-2024】年度内的铁路、城市地铁、城际轨道)、公路、机场公共交通工程或国内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
以合同签订
为准)。
4.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当前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4.1.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2)对制造商授权书的要求:☑无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类别以评标工具中供应商信息显示为准,评标工具中信息有误的,参照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3)最大中标能力的约定:☑无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1.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址、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投标联系人、投标联系电话、企业年报预留的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同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相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等情形的,否决其投标。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
17时 00分至2025年5月
17时00分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容东片区华望城二期项目部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容东片区华望城二期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及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地点: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F3-09-03地块
3.2建设规模:容东片区华望城二期项总用地面积22927.74㎡,总建筑面积65831.3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044.45㎡,地下总建筑面积20 786.86㎡,包含住宅楼5栋、办公楼1栋以及地下车库、大门/门卫室、公用配电室等。
3.3建设工期:计划工期607个日历天,计划2025年1月3
3.4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计量方式:采用下列第 1、2相结合的计量方式;
(1)按施工图设计的结构物尺寸(扣除钢筋等所占体积)计算混凝土方量。试件混凝土不单独计量,各种损耗(含砂浆等)已计入混凝土单价中。
(2)采用过磅换算计量方式。甲方有权随时过磅抽查或全数过磅,如发现方数或重量有出入,则同批次混凝土方量按最小值计量,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说明:主体结构工程采用(1)(2)项相结合计量方式,主体结构工程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量与小票数量相对比,取两者最小数量作为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的结算量,其余工程均按照5.1(2)计量方式进行结算其余部位经对比后以最小计算方式为准进行结算。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采用施工图纸进行对比,末次结算采用竣工蓝图进行对比。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标的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标的供应经验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4.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提供至少2份【2021-2024】年度内的(□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对小微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不做强制要求)。
4.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与招标物资需求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的资质证书如下:
/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份【2021-2024】年度内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配比试验报告或原材检测报告。
4.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份【2021-2024】年度内的铁路、城市地铁、城际轨道)、公路、机场公共交通工程或国内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
4.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当前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4.1.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2)对制造商授权书的要求:☑无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类别以评标工具中供应商信息显示为准,评标工具中信息有误的,参照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3)最大中标能力的约定:☑无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1.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址、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投标联系人、投标联系电话、企业年报预留的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同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相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等情形的,否决其投标。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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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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