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山西省朔州市经济开发区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鹏辉力赫(朔州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朔州市经济开发区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经济开发区内能源用地;
2.3.建设规模:项目将依托于鹏辉能源卓越的储能科技,拟采用具有能量转换效率高、蓄电容量大、可深度放电、电池寿命长、选址自由、安全环保等独特优势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鹏辉能源的磷酸锂铁电池组被认为是最具商业化前景的储能电池之一,尤其适合于有长时储能要求的应用场景。拟建建设内容为200MW/400MWh锂电池储能电站项目1个,需要建设储能电池组、电气控制系统、消防系统、办公楼等。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涉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站址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全部设备(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材料采购、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和仓储保管等;负责全部建筑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负责送出线路及对端接入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核准、初设批复、设计、施工、对端站改造及协调等;配合办理储能设备抽检、并网安全性能检测、并网手续、调度手续,购售电手续等涉网手续;负责办理水保、安评、职业评价等手续;配合开工手续办理、消缺、培训、竣工资料的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周边政府及民事关系协调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6.计划工期:12个月,分为前期准备、施工建设、 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阶段,具体开工以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③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投标人或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提供的参保证明均有效)。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 creditchina. gov. 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 court.gov. on/)中未查询出单位、法定代表(或负责人)人及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行贿情况。(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情形除外。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5)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2025年4月2
15时00分至2025年5月
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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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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