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DJS
项目名称:2025年度成品油、一般产(商)品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万元
最高限价:59.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44 | 44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一般产(商)品抽检(具体内容见公告附件) |
第2包 | 否 | 15 | 15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成品油抽检(具体内容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根据截止响应文件开启“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第2包:(1)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根据截止响应文件开启
“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具有有效期内的CMA证书。须提供供应商本单位CMA证书和证书附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
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
或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第二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具有有效期内的CMA证书。须提供供应商本单位CMA证书和证书附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
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
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
或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5年04月2
到 2025年05月0
,每天
09:00至12:00,
13:30至16: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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