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发集团光谷大街项目已由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备案流水号为2025041622017903104633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凯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发集团光谷大街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室内外装饰、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道路、照明、管网综合及配套工程、室内精装修设计、人防设计、消防工程设计、强弱电工程设计、日照分析等;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包含的全部内容;勘察部分包含本项目工程勘察(岩土)含物探、钻探、原位测试、绘制方格网地形地貌现状图、工程勘察(岩土)报告编制工作)。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4887.00㎡,计划总建筑面积84174.98㎡,规划建设15栋住宅、商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新区飞跃东路以东地块:东至现状工业用地,西至飞跃东路,南至现状行政办公用地,北至光辉西街。
2.5工程建设周期:2025年5月3-2027年06月3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至2025年4月
)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
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须体现合同金额、建设规模、施工范围等内容)。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以完成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4月至2025年4月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2年-20(2022年1月
以后成立的,从成立之日起到20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5年1月
至2025年4月
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4月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5)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计联合体牵头费。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吉建规(201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吉建设〔2021〕3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8时30分至2025年4月3
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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