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融发戍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关于融发戍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融发戍海智能装备(烟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山海南路以东,沟莱线以北。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90537.51平方米,项目生产离心铸管16000t/a、砂型铸件4000t/a、熔模铸件3700t/a,新建铸造联合厂房和焊接加工联合厂房,购置铸造、焊接、机加、检测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办公楼、研发楼、生活楼等。该项目采用先进的离心铸造、砂型铸造、熔模铸造、焊接加工技术,核心设备包括熔炼炉、离心铸造机、型砂造型线、熔模制壳线、铸件清理、热处理设备、焊接、机械加工生产设备等,主要原材料为废钢铁、镍板。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石化装备中的乙烯裂解炉、制氢转化炉等。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7月3
前完工,具体根据招标人的阶段性进度要求执行。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的设计规范、标准、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包人、使用方的要求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强制性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设计、施工(含工艺设备地基基础)、采购、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项投资概算:34959.337136万元。
2.8 标段划分:该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建设规模:融发戍海智能装备(烟台)有限公司融发戍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经济开发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21974.92平方米(约合183.96亩),总建筑面积约80002平方米。联合厂房建筑面积约73210平方米(其中铸造车间建筑面积约35143平方米;焊接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37842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875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917平方米。项目四至:南侧沟莱线,西侧山海南路辅路,东侧清莱路,北侧为相邻地块(中伟源新能源及高能汽车地块)。地块内规划建筑南侧及西侧退用地红线15m,东侧退用地红线8m。项目生产离心铸管16000t/a、砂型铸件4000t/a、熔模铸件3700t/a,新建铸造联合厂房和焊接加工联合厂房,购置铸造、焊接、机加、检测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办公楼、研发楼、生活楼等。该项目采用先进的离心铸造、砂型铸造、熔模铸造、焊接加工技术,核心设备包括熔炼炉、离心铸造机、型砂造型线、熔模制壳线、铸件清理、热处理设备、焊接、机械加工生产设备等,主要原材料为废钢铁、镍板。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石化装备中的乙烯裂解炉、制氢转化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须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兼任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 财务要求:无。
3.4 业绩要求:(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公共建筑类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合同中须体现项目经理所担任职务及姓名)。注:公共建筑包含工厂建筑,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
3.5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须按附件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其他形式不接受。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 12:00至2025年04月2
17:00(北京
)……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05月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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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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