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科技(湖南)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调度用房新风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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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中移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采购新风设备用于新建大楼:即生产调度用房项目采购新风室内机20台、室外机1台、直膨新风机组9台,全热交换机2台。
1.2采购结果执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无争议止。其中:自卖方收到买方供货通知后的1个月内到货,到货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安装完毕运行正常后组织初验,初验合格进入6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结束后进行终验,终验后进入至少36个月的质保期(具体以应答人应答承诺为准)
1.3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
1.4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家中选供应商
1.5项目预算:166.692399万元(不含税)
1.6本项目公布不含税预算,并设置不含税预算为不含税最高应答限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报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详细内容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资格:应答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2022年1月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风系统或新风空调销售项目(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
应答人为制造商的,业绩为制造商自身本次应答品牌的本项目类似业绩,不含代理商业绩;应答人为代理商的,业绩为代理商自身代理的本次应答品牌的本项目类似业绩,不含制造商业绩。
备注: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一张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照片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照片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照片)及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及一张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订单证明材料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将有可能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8)发票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同时发票开具
需在合同签订
之后。
2.3 制造商与代理商应答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新风室外机产品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应答,如同时参与应答,只接受制造商的应答。制造商进行应答的只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即可。代理商进行应答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新风室外机产品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2.4. 资质要求:
应答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资质。
备注:
(1)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截图);
(2)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 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5 检测报告:需提供本项目应答产品系列中任意一个型号产品的由CNAS或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扫描件
2.6关联关系: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7信誉要求:应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采购文件售卖
为2025年04月1
23时59分至2025年04月2
23时59分(北京
,下同)。
1.1采购内容:中移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采购新风设备用于新建大楼:即生产调度用房项目采购新风室内机20台、室外机1台、直膨新风机组9台,全热交换机2台。
1.2采购结果执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无争议止。其中:自卖方收到买方供货通知后的1个月内到货,到货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安装完毕运行正常后组织初验,初验合格进入6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结束后进行终验,终验后进入至少36个月的质保期(具体以应答人应答承诺为准)
1.3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
1.4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家中选供应商
1.5项目预算:166.692399万元(不含税)
1.6本项目公布不含税预算,并设置不含税预算为不含税最高应答限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报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详细内容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资格:应答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2022年1月
应答人为制造商的,业绩为制造商自身本次应答品牌的本项目类似业绩,不含代理商业绩;应答人为代理商的,业绩为代理商自身代理的本次应答品牌的本项目类似业绩,不含制造商业绩。
备注: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一张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照片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照片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照片)及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及一张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订单证明材料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将有可能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8)发票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同时发票开具
2.3 制造商与代理商应答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新风室外机产品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应答,如同时参与应答,只接受制造商的应答。制造商进行应答的只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即可。代理商进行应答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新风室外机产品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2.4. 资质要求:
应答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资质。
备注:
(1)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截图);
(2)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 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5 检测报告:需提供本项目应答产品系列中任意一个型号产品的由CNAS或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扫描件
2.6关联关系: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7信誉要求:应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采购文件售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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