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27号,单位大门入口左侧空地内,占地约30平方米,拟根据场地情况及实际使用需要定制一座集成钢结构装配式板房,用以完善公司消防能力提升改造,要求因地制宜,符合公司整体形象。现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服务。
1.2采购内容:微型消防站拟采用定制集成钢结构装配式板房建成,定制要求:(1)根据现场情况及使用功能进行定制;(2)使用材料为国标产品,提供相关检验报告(钢柱、钢梁及型材使用热镀锌材料,集成板使用复合防火材料);(3)长宽高:4000mm*4500mm*3500mm,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不含税32000.00元,须在14个日历天内完工。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涉及标包划分情况。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32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1.2 业绩要求:须具备近年(2022年1月至公开询比文件公告发出之日止)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房屋建筑类),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
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为准。
2.1.3 资质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1.4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具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具备登高证的人员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执业证书)。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书扫描件、201月
至响应截止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以上人员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满足要求的不予认可。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近两年(2023年4月23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2.3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响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2025年4月1
08时30分至2025年4月2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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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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