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宿迁泗洪县某楼宇光伏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宿迁泗洪县某楼宇光伏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1830)。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预算为922325.03元(含税)。
1.6标包划分:划分2个标包。各标包采购预算如下表:
标包号 | 名称 | 采购预算 |
标包一 | 光伏组件及配套设备 | 标包一采购预算为含税762523.68元,不含税674799.72元,税率13%。 |
标包二 | 光伏组件安装 | 标包二采购预算为含税159801.35元,不含税146606.74元,税率9%。 |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该标包份额100%。本项目供应商最多可成交标包数量为2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标包一:最高限价762523.68元(含税),供应商本标包响应报价分项报价表中任一分项报价高于该分项最高限价的,其该标包的响应将被否决。
标包二:最高限价159801.35元(含税),供应商本标包响应报价分项报价表中任一分项报价高于该分项最高限价的,其该标包的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标包一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柜、等光伏设备;标包二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柜、等光伏设备安装服务。
2.2服务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合同有效期:标包一3年,标包二2年。
2.4基础供货期:标包一合同签订后45天。
2.5质保期:标包一免费质保3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6保修期:标包二免费保修2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一: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2022年3月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光伏组件销售)业绩累计至少20万元。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采购内容或采购清单在内的合同关键页电子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则需在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提供反映框架合同采购明细及金额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4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5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6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3月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3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3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串通响应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本标包接受代理商响应。若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响应产品(光伏组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若为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不符合下述要求的,相关响应均作否决处理: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3.5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必须为本次询比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响应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
(3)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前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出具的响应产品(光伏组件)有效的检测报告。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二: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企业资质:本项目本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证书:
(1)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3)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注: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本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至少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电工人员,具备电工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
(5)登高人员,具备登高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件)、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近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1.5业绩要求:2022年3月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光伏组件或相关电力设施安装施工项目业绩)业绩累计至少5万元。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采购内容或采购清单在内的合同关键页电子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则需在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提供反映框架合同采购明细及金额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6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7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8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3月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3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3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串通响应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3本项目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本标包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
5.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4月1
9时00分至2025年4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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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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