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上河院项目(安庆市DQ01单元2301B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2501-340800-04-05-801968 ;
1.4 招标人: 安庆市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
1.5 项目业主: 安庆市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
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上河院项目(安庆市DQ01单元2301B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 ;
2.2 招标项目编号: H0GC25A01G043 ;
2.3 标段划分: 共分为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0GC25A01G043 ;
2.5 建设地点: 安庆市 ;
2.6 建设规模: 上河院项目(安庆市DQ01单元2301B地块)西至社会停车场用地,南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叶祠路;总用地面积约3.4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6.90万平方米。该项目采用宋式仿古风格,秉承画里寻居、诗中筑园、文脉转译的设计理念,旨在树立安庆神灵潭南北两个地块的宋韵典藏住宅标杆,将宋式美学元素转化融合于当代空间艺术之中,在功能与美学之间,历史与当代文化表达之间取舍与平衡,将隐于历史的风雅生活连接于今天,属于仿古风格的建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其它公建及周边配套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
2.7 合同估算价: 约1.783亿元 ;
2.8 计划工期: 68历天 ;
2.9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按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工程签证等规定内容承包,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或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了书面声明,否则,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将包括招标文件中没有特别说明但在图纸中有所规定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合理包含的一切内容与项目。除发包人明确直接发包工程外,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具体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及装饰工程:基础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工程、保温工程、防水工程、防腐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地库标识标线标牌及地坪漆、粗装修工程、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外墙饰面工程、烟道工程、阳台栏杆工程、空调栏杆、护窗栏杆、飘窗栏杆、钢楼梯及钢爬梯等金属结构工程、入户门含四合一智能锁、防火门及单元门、人防工程等。
安装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含预埋、智能照明等,不含智能化、三网及有线电视工程)、消防工程(含抗震支架、配合供水工程的水表固定支架材料等)、电梯工程、太阳能(空气能)、人防工程、供水工程(含专项设计、包括常压工程、入户建安即一户一表工程、加压工程)等,【智能化和三网及有线电视工程、燃气工程(含专项设计)、景观安装工程(给水、排水、电气含灯具)、供电工程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其它公建及周边配套工程:配套用房及设备基础等。
发包人有权因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或取消部分工程或部分项目,承包人无条件接受。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自2020年1月(含)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900万元且包含仿古建筑工程内容(金额和规模不限)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说明:业绩中的仿古建筑还包括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程、古城保护与更新、古建筑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工程,但不包括寺庙、陵园及墓地等其他类工程)。
3.3 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方基本账户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中标后,任一方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均视为联合体放弃中标资格。)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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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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