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及装卸搬运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及装卸搬运服务框架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2采购代理机构:
2.3项目名称: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及装卸搬运服务框架招标
2.4项目编号:CG-2025-042
2.5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6项目类别:服务类
2.7项目类型:框架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采购金额(万元) |
入围家数 |
分配比例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及装卸搬运服务框架招标 |
95.00 |
1 |
100.00% |
1.00 |
备注: 1.服务报价为含税价(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履行服务时消耗的油费、安全措施费单价限价含驾驶员服务费、燃油费、违章费、保险费、年审费、路桥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停车费及服务期间驾驶员餐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3.最终服务地点、 4.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分配原则:采用订单的模式。 6.按照约定 |
3.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3招标范围:对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及装卸搬运服务进行采购,采购内容详见附件2:货车、特种车辆运输及装卸搬运服务限价清单。
3.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历天。如到期后招标人未公布新的采购结果,适用
可延长到新的采购结果公布后并与新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3.5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
①框架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需求预测量×(1+20%))时,即终止该成交单位的框架协议。
②框架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③框架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延长该业务协作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8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届满,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④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⑤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上级单位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有权停止项目分配,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⑥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实行处罚:中标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合同要求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行扣分处理。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订单合同后4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此条款接单达到3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⑦当所有中标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并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⑧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
2 |
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 |
3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均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
5 |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
6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的。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
2 |
提供持本项目采购清单车辆类别中相关特种操作证件的人员5名及以上(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备注:人员的相关证件、证明需要清晰完整显示信息,不可模糊化处理。 |
3 |
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4 |
提供本项目采购清单车辆类别中货车或者特种车辆设备5台及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需提供自有车辆购买合同或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或发票等作为证明文件)。 |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2
17时00分00秒(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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