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2025年仓储中心消火栓系统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内容包括对淮安分公司2025年仓储中心消火栓系统改造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免费质保期 |
1 | 不划分标包 | 消防设备及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询比文件 | 江苏省淮安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 |
……
1.2.1实施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2项目规模:本次询比预估采购预估金额约为16万元(不含税)。
1.2.3交付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并交付使用。
1.2.4 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
1.2.5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2.6服务要求:及时响应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2.7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为160000元人民币,其中设备费最高响应限价为110000元(不含税),服务费最高响应限价为50000元(不含税),供应商任意一项报价高于对应部分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详见第六章响应一览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2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提供响应截止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相关产品及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近两年(自2023年4月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7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同时具有以下企业资质:
(1)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材料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提供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名,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提供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一名,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
(5)提供一名具备有效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一级)的服务人员。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所提供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如提供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应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40号)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扫描件(个人签字处需手写签字));(3)所提供人员2010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4)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中选后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4月1
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1
00时00分00秒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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