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综合机房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空调拆装)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12.50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综合机房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空调拆装)采购项目所需的旧空调拆除、新机拆解、搬运施工(含材料)、空调割接、气流组织优化改造、静压箱制作安装等。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内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实施地点:秦皇岛电信开发区枢纽楼。保修期:供应商须提供自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之日24个月的保修服务。质量及技术标准:质量合格,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名供应商。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2.5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自201月
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空调设备的安装或拆除或改造类项目实施经验含税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证明材料:1)买卖双方盖章的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或买卖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和买卖双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2)上述证明文件中应能清晰体现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签订、合同金额等。3)对于电子订单或结算单据,订单或结算单据中须包含用户电子章,若订单或结算单据无用户电子章,则必须打印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或用户使用部门章,否则无效。4)
以单项合同签订
/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
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含税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合同无签订
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
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2.1.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须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1.5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1.6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服务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事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则须具备C3证书)。
(3)施工人员不少于4人,至少包含1名低压电工作业操作人员、1名高处作业操作人员、1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人员、1名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人员。
施工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部门)核发的对应的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须包含国徽及人像面)、2010月
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相关人员对应的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当复审的须体现复审记录或官网查询截图),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公示相关证书有效期延长的,需附官方网站截图。以上人员均须保证专人专职,不得重复或兼职,一旦发现存在重复或兼职的情况,则涉及的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2.1.7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起)[响应截止
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起)[响应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起)[响应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在惩戒期间内的;
(18)近两年(自2023年4月1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4月1
8时00分至2025年4月1
8时00分(北京
,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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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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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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