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乙二醇工厂树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以煤炭为原料建设年产180万吨乙二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p/CO分离、草酸二甲酯、乙二醇、粉煤热解等生产装置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装置、辅助设施、储运设施、服务性设施、全厂性工程和厂外工程。
本次采购乙二醇工厂脱醛树脂35立方米、大孔强碱阴离子交换树脂94.5立方米,详见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拟定选择2家入围供应商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排名第一的为主供应商(供应脱醛树脂28立方米、大孔强碱阴离子交换树脂84立方米),第二名为辅供应商(供应脱醛树脂7立方米、大孔强碱阴离子交换树脂10.5立方米)。
2、招标范围:包括树脂的制造、供货、性能保证、检验和验收、包装运输、检测报告、相关技术资料、指定期限及指定地点交付、产品清点、指导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3、交货期:合同签订6内完成供货。
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5、质保期:投入使用并满足性能要求12个月或开箱检验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本项目接受进口品牌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份乙二醇装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为准(同一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按1份业绩计算),合同文件及采购订单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金额、技术指标、合同签订
、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2025年4月
17时00分至2025年4月1
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招标文件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2025年4月2
9:00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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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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