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切实增强招标人远程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服务全流程的精益化、数智化、集约化运营管理水平,招标人拟开展远程服务业务外包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主要涵盖逾期提醒、客户咨询、初级审批、客户签约、客诉处理、贷后支持等工作。
2、投标人负责按招标人要求派驻合格的驻场管理人员、驻场服务人员、服务专席人员(以下统称“派驻人员”)至招标人指定场所提供服务,并负责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指标考核、岗前技能培训和消费金融基础业务的培训等工作,从而按质按量满足招标人的业务需求。
3、团队配置:驻场管理人员1名,驻场服务人员3名,服务专席人员不多于296名。
4、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服务质量评估结果,再决定是否续签一年。
5、办公场所:南京市内。
6、服务:派驻人员每日的服务
为8:30-20:30,招标人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灵活调整服务
,派驻人员每日派驻
不应超过8小时,每周派驻
不应超过40小时。
7、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2家。招标人将根据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序选取入围供应商。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数量≥4家时,则综合得分排序第1~2名的有效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候选供应商;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数量<4家时,则综合得分排序第1名的有效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8、招标人不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分配实际的业务量。
9、入围再选规则:
(1)若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是2家,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入围供应商承接全部业务;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入围供应商作为入围备选供应商。
(2)当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无法满足招标人的需求,且整改无效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选择由备选供应商承接业务。
10、当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通过邮件的形式告知供应商,招标人直接启动备选供应商接替程序,如无符合要求的备选供应商,招标人将重新采购:
(1)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重大服务事件或事故,对招标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2)供应商对招标人提出的合理整改建议后拒绝执行,或无故推诿的。
(3)未经招标人书面授权,供应商以招标人名义开展活动,或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或招标人客户信息及本合同内容,给招标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4)供应商存在违规经营问题,或供应商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
(5)供应商提供的派驻人员未能达到招标人提出的实际需求的90%。
(6)供应商或其提供的派驻人员存在泄露招标人商业秘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情形,影响招标项目继续推进或对招标人产生不良影响的。
(7)供应商出现了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协议正常履行的重大变更。
(8)供应商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结果或不良影响。
11、当供应商出现第二条第十点情形时,招标人启动备选供应商接替程序:
(1)设定1个月整改期,到期后整改仍不合格,远程服务业务外包10%业务由备选供应商承接;
(2)3个月内整改仍不合格,远程服务业务外包30%业务由备选供应商承接;
(3)第4-6个月整改仍不合格,远程服务业务外包60%业务由备选供应商承接;
(4)6个月后整改仍不合格,远程服务业务外包全部业务由备选供应商承接;
(5)如备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承接业务的或备选供应商出现第二条第十点的情形,招标人将重新采购。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投标人须提供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益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公司盖章)或由银行出具的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纸质版银行资信证明须提供原件,电子版银行资信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版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招标人保留审核电子版银行资信证明原件的权利。银行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自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签订的金融机构的业务外包服务类项目实施业绩案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
、合同主要内容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5、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驻场管理人员证明材料:包含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目前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劳动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4月以来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纸质详细版个人征信报告原件(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所在地的人民银行营业部或人民银行授权的商业银行进行打印,非网上打印电子版本)。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目前仍在租赁有效期内的租赁第三方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须承诺:自2022年1月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保守招标人商业秘密,维护企业信息安全;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控股(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12、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自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4月1
17:00止,每日
9:00-11:00,
14:00-17:00(北京
,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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