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61,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医疗设备A):
采购包预算金额:1,09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用内窥镜 |
光纤喉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 |
- |
1-2 |
医用内窥镜 |
可视喉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自动清洗机(肠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1-4 |
医用内窥镜 |
耳内窥镜 |
1(支)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 |
- |
1-5 |
普通诊察器械 |
眼底荧光造影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35,000.00 |
- |
1-6 |
普通诊察器械 |
眼科激光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1-7 |
普通诊察器械 |
眼底照相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000.00 |
- |
1-8 |
医用内窥镜 |
耳内镜 |
6(支)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 |
- |
1-9 |
医用内窥镜 |
鼻内镜(0°鼻内镜3支,70°鼻内镜1支,30°鼻内镜1支) |
5(支)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 |
- |
1-10 |
手术器械 |
谷户刀 |
1(把)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1-11 |
普通诊察器械 |
检查用前房角镜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 |
- |
1-12 |
医用内窥镜 |
纤支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采购包2(医疗设备B):
采购包预算金额:1,633,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手术器械 |
宫腔等离子电切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 |
2-2 |
临床检验设备 |
细菌鉴定+药敏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2-3 |
临床检验设备 |
二氧化碳培养箱(立式)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 |
- |
2-4 |
临床检验设备 |
血培养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 |
- |
2-5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大便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 |
- |
2-6 |
临床检验设备 |
酶标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2-7 |
临床检验设备 |
精子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 |
2-8 |
临床检验设备 |
洗板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2-9 |
临床检验设备 |
动脉硬化检测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 |
- |
2-10 |
其他医疗设备 |
肺功能测试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 |
- |
2-1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经颅电磁康复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 |
- |
2-12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中频脉冲电疗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 |
- |
2-13 |
临床检验设备 |
床边血气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采购包3(医疗设备C):
采购包预算金额:1,05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麻醉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 |
3-2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心电监护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3-3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输液泵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 |
- |
3-4 |
其他医疗设备 |
多普勒胎心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 |
- |
3-5 |
其他医疗设备 |
胎心监护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 |
- |
3-6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静脉推注泵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 |
- |
3-7 |
其他医疗设备 |
血压计(全自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3-8 |
中医器械设备 |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 |
- |
3-9 |
其他医疗设备 |
动态心电图机(一拖五)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3-10 |
中医器械设备 |
亚低温治疗仪(降温毯)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 |
- |
3-11 |
其他医疗设备 |
肠内营养泵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 |
- |
3-12 |
其他医疗设备 |
双通道微量注射泵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 |
- |
3-13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超声导入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 |
- |
3-14 |
其他医疗设备 |
升温仪(电热毯)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 |
- |
3-15 |
其他医疗设备 |
高流量湿化治疗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3-16 |
其他医疗设备 |
动态血压监测仪(一拖六)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 |
- |
3-17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多通道微量注射泵(四通道)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3,000.00 |
- |
3-18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微波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3-19 |
其他医疗设备 |
呼吸震荡排痰系统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采购包4(医疗设备D):
采购包预算金额:1,7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骨科手术床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 |
- |
4-2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凝胶手术体位垫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 |
- |
4-3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气腹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4-4 |
其他医疗设备 |
光子嫩肤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10,000.00 |
- |
4-5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多功能激光光电平台(黄极光)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4-6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点阵激光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 |
4-7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调Q激光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 |
- |
4-8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红蓝光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 |
- |
4-9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激光脱毛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 |
- |
4-10 |
其他医疗设备 |
水光针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 |
- |
4-11 |
人工脏器及功能辅助装置 |
自动胸外按压心肺复苏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4-12 |
其他医疗设备 |
射频消融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4-13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肛肠熏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4-14 |
其他医疗设备 |
肢体气压治疗仪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 |
- |
4-15 |
体外循环设备 |
床边血滤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疗设备A)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以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可以不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2)如采取合同分包,供应商须同时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不采取合同分包,则只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中《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详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
5)本项目为货物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工业)划分标准。
6)《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2。
采购包2(医疗设备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以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可以不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2)如采取合同分包,供应商须同时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不采取合同分包,则只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中《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详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
5)本项目为货物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工业)划分标准。
6)《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2。
采购包3(医疗设备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以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可以不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2)如采取合同分包,供应商须同时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不采取合同分包,则只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中《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详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
5)本项目为货物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工业)划分标准。
6)《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2。
采购包4(医疗设备D)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以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可以不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2)如采取合同分包,供应商须同时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不采取合同分包,则只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中《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详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
5)本项目为货物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工业)划分标准。
6)《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疗设备A)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医疗设备B)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3(医疗设备C)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4(医疗设备D)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
,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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